浙江省政府在日前發佈的環保新三年行動方案中明確提出,嚴格控制排海污染總量。
據國家海洋局此前編制發佈的2007年中國海洋環境質量和災害公報,我國近岸海域污染形勢依然嚴峻,嚴重污染海域主要分佈在遼東灣、渤海灣、長江口、杭州灣等區域。東海仍爲我國赤潮的高發區,較大面積赤潮集中在浙江沿海海域。
浙江省政府指出,浙江將探索建立重點海域排污總量控制制度,加強陸域污染源入海控制。全面清理入海排污口,嚴格執行持證排污制度,確保達標排放。新建入海排污口必須依法辦理行政許可手續。同時,嚴格執行近岸海域環境功能區劃。因建設項目確需調整區劃的,必須從嚴把關,符合相關條件。
此外,浙江省還決定大力推行海洋生態養殖模式,統一規劃近岸海域和灘塗利用,合理佈局水產養殖。加強海洋保護區、漁業資源增殖區建設,嚴禁在自然產卵區和重要漁業水域佈局污染項目。象山港、三門灣、樂清灣等半封閉海域,要嚴格控制養殖規模,加快推行生態養殖模式。(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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