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槍決』徹底告別了太原死刑執行的歷史舞臺。4月2日,太原市中級人民法院召開新聞發布會宣布,3月1日起被依法判處死刑並經過最高人民法院核准的罪犯,全面實行以注射的方式執行死刑。注射成為太原市實施死刑的唯一執行方式。注射死刑並沒有想象的那麼簡單
注射死刑不像人們在電視劇中看到的那麼簡單。槍決到注射執行死刑,一個方式的變化牽扯到太多的內容。至少執行死刑的成本,是一個長期被忽視,但實際上最重要的因素。
地點選擇也是個難題,注射執行死刑要有固定的執行室,執行室設在法院不可能,在居民區裡老百姓不願意,在醫院裡醫院不同意,到郊區路程又太遠。幾十年來,太原市中級法院一直沒有執行死刑的固定刑場,曾在郝莊、亂石灘、火化廠附近曠野等處開闢過臨時刑場。在晉源區的臨時刑場,因修建高速公路取消後,法院還多次借用晉中市的刑場執行死刑。截至目前,太原通過注射執行死刑共八人。
槍決與注射的成本區別
槍決的成本有多大?在相關資料上可以看到,槍決的執行成本在各種刑罰中是最低的。它不需要任何技術和復雜器械,一支短槍或長槍,一堵牆或一棵樹,一名死刑犯就可以被快速處決。不過實際操作中,槍決成本附帶的成分很多。早些年要槍斃一個人是一個浩大工程:要組織設置刑場,其中包括立靶擋、插紅旗……僅戒嚴一項,就『沒有百十來人不行』。而從監獄到刑場,一路上都要戒嚴,『開道車、警車、囚車,這樣一個車隊一般都有幾十個人。』在『嚴打』期間,有時槍手不夠,還要調警。
而注射死刑的軟硬件要求較高,投資較大,不過注射的方式體現的是社會的發展和法制的進步,這也是使用這種方法的主要原因。
太原中院對注射執行死刑工作十分重視,從2002年起就開始進行醞釀和籌備。2003年7月27日,太原市中級法院決定建設『注射執行死刑刑場』。同年8月30日,太原市中級法院第一次試用注射方法對兩名罪犯執行死刑,2004年11月,太原市中級法院新刑場建成即將投入使用。
新刑場位於杏花嶺區小返鄉、中澗河鄉、尖草坪區新城鄉三鄉交界處,距永安殯儀館僅幾百米。是目前全國法院佔地面積最大、功能最齊全的固定刑場。
注射執行死刑再看不到血腥
『作為一種任務,注射死和槍決於我來講沒有什麼影響,因為那是在執行國家法律。』曾經參與執行注射死亡的安警官(化名)講述時說,『注射死刑確實體現了一種進步。』槍決與注射,在認定死亡的程序方面,幾乎相似。但之前的各個程序與槍決則全然不同,直觀上的感受是少了血腥場面,作為法警,安警官的感受或許更為直接。
安警官表示,在以往槍決執行中,為了保證命中率,法警與犯人的距離很近。『我們戴著手套,還有人戴口罩和面具,我們每人手裡一支半自動步槍,命令一下就開槍。之後的事就由法醫來做,如果沒打死的也由法醫來補這一槍。』這是一個短暫的過程,但對於槍手來說,這個過程造成的精神壓力是長期的。而一些『行刑法警執行前要喝酒』等傳聞是不真實的,最多有法院給他們安排的一頓午餐。
現在執行注射死刑的程序則更為簡單:罪犯到刑場後首先被押進羈押室候刑,當進入受刑室後,便躺在執行床上。執法人員用規范、溫和的話語告訴罪犯該怎麼做。法警用皮帶固定其上身、胳膊和腿部,然後把罪犯的一只胳膊從小窗口伸到一牆之隔的行刑室。當下達行刑命令後,法警按下注射泵按鈕。注射藥物完畢後,法醫在電子檢測儀上可以觀測死刑犯的呼吸、心跳、脈搏。注射的液體是『無毒』的,目的是將死刑犯的痛苦減到最低。
『溫柔一針』的意義
太原市中級人民法院刑一庭庭長左發經表示,經過幾次實踐,注射方法執行死刑,不僅體現了文明、人道,最大限度地減輕死刑犯的痛苦,而且避免了環境污染和擾民問題。太原市停止用槍決執行死刑而全部采用注射方法執行死刑,是我們太原這座具有2500年文明古城法制建設史上的一個標志。
(本文來源:新華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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