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發東莞橋頭一家電器廠 警方調查初步認定是民用氣槍
“‘砰’地一聲槍響,我還以爲是正在充電的手電筒發生爆炸了呢!”昨日,東莞市橋頭某電器廠的保安陳某龍說起4月1日凌晨1時多發生在自己身邊的一幕,還心有餘悸。當時,值夜班的他正趴在桌子上打瞌睡,值班室的窗子突然遭厂部經理的槍擊。
涉事保安:看經理提着一杆槍
陳某龍告訴記者,4月1日凌晨時分,他和另一名保安在厂部第二道門衛室值班。當天,陳某龍有些感冒,吃了藥,凌晨1時多時,感覺很困,就趴在值班室的桌子上打瞌睡。誰知一聲巨響,將他從瞌睡中驚醒。
“我第一反應是以爲在窗戶旁正充電的手電筒爆炸了。”陳某龍說,他睜眼一看,手電筒還好好的,就連忙跑出值班室看個究竟。順着對面樓上一聲“你睡什麼覺啊”的喊聲望去,只見厂部的經理林某左手提着一支足有半人高的長槍,站在二樓宿舍的走廊裏,衝着他嚷嚷。“我當時嚇得出了一身冷汗,一點睡意都沒有了。”陳某龍說。
開槍經理:我只是想嚇嚇他
昨日中午,記者找到了位於橋頭石水口村環市路旁的該電器廠。經理林某告訴記者,當天凌晨他看到保安室的陳某龍趴在桌子上打瞌睡,回想起1個多月來因爲他上班打瞌睡已經“罵”了他幾次,心裏很窩火。“我只是想嚇嚇他。”林某說。
林某稱,這支氣槍是以前他們老闆在這家廠練習打靶用的,用的是鉛粒,射程只有幾十米遠。記者看到這支槍,大概有90釐米那麼長,與打鳥用的氣槍很相像。
警方調查:初步認定是民用氣槍
昨日,橋頭公安分局治安股有關負責人表示,經初步認定林某所持有的槍支是一支民用氣槍,射程短,無殺傷力,不屬於火藥槍、制式槍和仿真槍等嚴格管制槍支之列。
另外,由於林某的行爲沒有構成非法持有槍支罪,他開槍的行爲尚未違法,只是有些不妥,目前,先沒收其民用氣槍,等調查完之後再作出最後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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