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當數量的地方民政部門將殯葬『准入審批權』轉化為『經營獨佔權』
記者今天從浙江溫州市紀委獲悉,因接受骨灰盒銷售商的賄賂,浙江省蒼南縣殯儀館主任蔡德順、副主任黃崇煥、高泉可相繼落馬,受到開除黨籍、行政撤職處分,其中兩人被法院判處有期徒刑。
近年來,浙江省殯葬系統的腐敗案件頻頻曝光,這個昔日不為人注意的『清水衙門』,已變成行業不正之風盛刮、人民群眾意見很大的『腐敗熱點』。殯儀館主任為何敢狂發『死人財』?預防和遏制殯葬腐敗該從何處入手呢?
殯儀館已成腐敗高危區
經蔡德順同意,骨灰盒銷售商殷傳帆將其代理經銷的骨灰盒銷售給蒼南縣火化殯儀館,從中牟取暴利。殷傳帆為表示感謝,送給蔡德順人民幣1萬元。
蔡德順跌倒後,他的兩個副手也先後落馬。檢察機關查明,利用職務便利,高泉可先後四次收受骨灰盒銷售商殷傳帆所送的24000元,黃崇煥先後三次收受殷傳帆送給的19000元。
案發後,蒼南縣法院以受賄罪,判處高泉可有期徒刑一年零六個月,緩刑二年;判處黃崇煥有期徒刑一年,緩刑一年零六個月。蔡德順因認罪態度好、有悔罪表現等原因,被免予刑事處分。
來自浙江省檢察院職務犯罪預防處的調查表明,一年間,浙江省檢察機關在全省殯葬行業立案查處貪污賄賂犯罪11件16人,其中單位『一把手』10人,涉及相當一部分殯儀館、殯葬管理所、公墓等殯葬服務單位,發案率之高、犯罪面之廣,大大超乎人們對該行業的想象。
屠某原系杭州市蕭山區殯儀館主任,也是因為骨灰盒銷售,幾年來,先後收受8個個體戶老板的賄賂,最小一筆800元,最大一筆2萬元,共收受賄賂8多萬元。身為殯儀館主任的屠某在修建殯儀館新館過程中,還接受了3個包工頭所送3.8萬元。在焚屍爐改造過程中,他又從耐火磚供應商手中收受2萬元賄賂。
據了解,類似屠某這種發『死人財』的行徑,在杭州市蕭山區檢察院查處的區民政系統的串案中十分普遍。此案涉及十餘人,上至民政局長、下至一般工作人員,貪污、賄賂數額高達上百萬元。這批貪官在『死人』身上大動腦筋,大到陵墓工程發包、墓料購進,小到砌焚屍爐的耐火磚和骨灰盒的采購,無不雁過拔毛,或開高進價,集體貪污私分,或收取賄賂和回扣,中飽私囊。
不少被查處的殯儀館主任案發後對檢察官坦言:『死人錢好賺,不腐敗也難!』
壟斷經營是腐敗的主要誘因
『殯葬行業成為腐敗重災區,壟斷經營是罪魁禍首。』浙江省社會科學院研究員王志邦說,殯葬業作為國家事業單位,有其壟斷性。《浙江省殯葬管理辦法》就明確規定,殯儀館是專門從事遺體的運送、防腐、整容、冷藏和火化等殯葬業務的服務單位,其他單位和個人未經縣級以上民政部門批准,不得從事上述殯葬服務業務。
由於法規性限制,地方殯儀館都是『僅此一家,別無分店』。這一壟斷體制,催生出了一批像『電霸』、『水霸』那樣的『殯霸』。
(本文來源:CCTV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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