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拿大一男子因故意傳播艾滋病4日被判處18年監禁。
卡爾·萊昂現年32歲,1997年被查出感染艾滋病病毒,但他隱瞞自己的病症,此後幾年與多名女子發生性關係,至少有15名女性因此受害,其中5人已被查出感染艾滋病病毒。
警方2004年6月逮捕了萊昂。去年4月,萊昂承認了針對他的15項指控罪名。加拿大一家高級法院4日對這15項罪名下達宣判,累計判決萊昂49年有期徒刑。主審法官說,考慮到萊昂的年齡、認罪態度和犯罪記錄,實際服刑期將減至18年。
在今年2月的庭審中,萊昂對所犯罪行表示懊悔,稱希望能得到原諒、重新迴歸社會。萊昂所在的安大略省將把他登記在性侵犯者名單上,這意味着他今後的行動將受到當局嚴密監管。(新華社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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