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莉
裸體照片
短信
2006年10月25日,一條標題為『女大學生兼職』的帖子突然出現在一個大型網站的貼吧上,網頁裡還貼了一個叫小莉的女大學生的裸體照片、個人手機號碼等信息。一個女大學生為什麼要把自己的裸體照片公布在網絡上,帖子裡的內容是真實的還是一次另有企圖的炒作呢?
今年24歲的小莉剛剛從吉林省四平市一所大學畢業,她說這場噩夢是從收到一系列淫穢短信開始的。小莉說,那些短信詢問視頻聊天多少錢,有點像賣淫的感覺。當小莉質問對方為什麼發這種短信時,對方說在網上看到了小莉的帖子。
當小莉搜索到那個帖子以後,帖子上的內容頓時讓她感到天旋地轉。這個帖子裡不僅公布了小莉的電話號碼等真實資料,還有一張裸體照片。小莉說這張照片是被合成的,頭像是她大二時照的一張藝術照,照相的時候是用數碼照相機的,她電腦裡有,其他人她沒給過,照片沒底片。
既然照片沒有底片,小莉又沒把照片給過其他人,那照片怎麼會出現在網絡上,並被制作成裸體照片了呢?小莉的朋友阿華精通電腦。他說,一個懂計算機的人一眼就能看出,那張照片是用圖片處理軟件做的,將原有照片反向處理,再嫁接在一個裸照上的,就合成一張裸照。阿華說,憑他對小莉的了解,帖子絕對不會是小莉自己發到貼吧上去的。
受小莉委托,阿華開始尋找發帖人。根據發帖人對小莉的了解程度來看,這個人似乎就生活在小莉周圍。
小莉說:『我和貼吧吧主聯系了,管理員也警告他。吧主告訴我這個人是2002級計算機畢業的,說學校沒給他找到工作想報復學校。』
但是從種種跡象來看,他發那些帖子都是針對小莉一個人的,沒有針對學校。阿華以小莉朋友的身份在帖吧裡警告發貼人將帖子刪除。但是,發帖人不僅沒有收斂,反而把帶有裸照的帖子分別發在十多個論壇上,而且還把小莉同一個校園命案扯在了一起,污蔑小莉是凶手。
與此同時,小莉在半夜收到了十多條來自同一個電話號碼的騷擾短信。發短信的人自稱叫趙翼,是四平某大學地理系大三學生。讓小莉意外的是,這個叫趙翼的人竟然說認識發帖人,這讓小莉看到了一絲希望。
小莉說,趙翼承諾,要求發帖人將帖子刪掉,但幾天過去了,他並沒有實現承諾,帶有裸體照片的帖子仍出現在十多個網站上。
阿華撥打了趙翼的電話號碼,卻發現這個電話已經停機。線索再次中斷,發貼人顯得越發神秘。小莉和小華向四平市公安局報了案。隨後,阿華還在論壇上發帖,警告發帖人說已經報案。意外的是,警方發現網上那些侮辱性的帖子都被刪除了。而此後,發帖人像在人間蒸發了一樣再也沒有出現過。
於是,小莉的生活被一系列的網絡攻擊徹底打亂了,一條條騷擾短信讓她備受侮辱,寢食難安。
專家質疑:網站不把關豈能不擔責?
小莉的故事發生後,中央電視臺作了專題報道,還邀請上海大學教授顧駿和國內某知名網站高管姍姍進行了正反方PK。
正方:網站為什麼不嚴格過濾裸照
主持人:顧老師,聽到今天的這個故事之後,您的觀點和立場是什麼?
顧駿:我覺得網站要負責任的。
主持人:您的理由是什麼?
顧駿:網站等於是一個市場,然後有許多人到他那裡去擺攤。擺攤的人如果出售的東西不好,開市場的人當然要負責任。
姍姍:網站不相當於一個賣場。因為網絡這個平臺是很公開的,可以讓網民自由發表言論的地方。
顧駿:網民發表自己的意見沒問題,但發表意見和攻擊他人好像是兩回事吧?我覺得在這個特殊的案子裡面,加害人不僅僅是發表了攻擊別人的信息,他還發表了圖片。如果說黃色照片都應該過濾的話,網站為什麼沒過濾掉這個照片?
姍姍:對於正規的門戶網站來說,像這種露點的圖片是不會被發表的。但是對於一些有其他目的,比如說娛樂性的網站,它可能會用這樣的圖片吸引點擊量。如果是不正規的網站,它可能會以為這個信息就是被害者本人發的,所以沒有去做任何處理。
顧駿:發帖人發的是裸照,恐怕網絡還要負另外一種責任,那就是與公共治安有關的責任。也就是說,不管照片是誰發的,網絡上面有了這些東西,網站都是要承擔責任的。
反方:不可能24小時監控網絡
姍姍:這種案件要分兩種情況對待。一種是當事人自己發上去的,是他自己一種心情的告白也好,是個人生活的一種宣泄也好,如果他沒有任何經營目的,那就沒有違反任何規定。但如果說通過這種事情來做經營的話,那網站方也要負一定責任的。
顧駿:我覺得如果你跑到大街鬧市中心,去展露身體的話,那不願意看到的人也可以說,你對別人是一種騷擾。所以這裡面盡管你沒有經營,你也沒有叫別人掏錢,也沒有說做其他什麼東西的廣告,但是這件事情本身是騷擾了別人。我覺得這裡邊不光是一個經營不經營的問題,對於網站來說不經營,但出了有些問題,還是要承擔責任的,經營的話那問題更大。
姍姍:從我個人角度來講,因為我是網站工作人員,不可能說24小時人工地去檢索這些信息,去屏蔽一些有害的信息。我覺得網站信息安全的監察工作應該由專業的公安部門來負責,就好像我們日常的社會治安一樣。
主持人:我們談論那麼多網絡上的規則,其實都不應該離開今天的大主題,一旦找到了對小莉進行傷害的人,那麼他必然要承擔法律上的責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