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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華網杭州4月8日電 記者8日從在此間舉行的全國糾風工作會議上獲悉,2008年,國家發展改革委將針對教育收費中存在的一些突出問題,進一步做好治理教育亂收費工作。
嚴格規範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收費行爲。切實落實好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全面實行免除學雜費和免費提供教科書政策,堅決取消作業本費和寄宿生住宿費外的其他各項收費;切實落實城市義務教育自2008年秋季全面免除學雜費政策,嚴禁學校、教師舉辦或參與舉辦向學生收費的各種培訓班、補習班等有償培訓。
加強非義務教育收費管理。進一步降低公辦高中招收擇校生的比例和收費標準,直至全部取消;目前尚未取消的,學校按規定收取擇校費後,不得再向擇校生收取學費。繼續穩定各級各類學校的學費、住宿費標準。
加大清理規範改制學校收費的力度。爭取在2008年內完成義務教育階段改制學校的清理規範工作,凡未做到“四獨立”並取得民辦學校資格的,一律執行當地同類公辦學校的收費政策。
中央紀委駐國家發展改革委紀檢組組長彭森介紹說,2007年,國家發展改革委按照全國糾風工作統一部署,進一步加強了教育收費管理,向社會公佈了中央部屬高校學費標準,繼續穩定各級各類學校收費,在全國組織開展了教育收費專項檢查,取得了積極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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