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本月8日開始,烏魯木齊國際機場開始執行安檢新規,禁止乘機旅客隨身攜帶化妝品,攜帶此類物品的旅客需辦理託運手續。
9日,記者從烏魯木齊國際機場瞭解到,根據中國民用航空局有關公告及新疆機場集團公司的有關規定,包括所有液體、漿狀、膏狀、凝膠及噴霧類的液態物品將不允許旅客隨身攜帶。
礦泉水、飲料、糖漿、乳霜、護膚液、護膚油、香水、剃鬚泡沫及香體噴霧、牙膏、隱形眼鏡藥水、髮膠、摩絲及沐浴用的凝膠產品等均在禁止之列。
乘客如果攜帶必需的液態藥品,須憑醫生處方、醫院證明經安全檢查確認無疑後交由機組保管。旅客因違反攜帶液態物品的規定,或在接受安全檢查時不能配合而造成誤機等後果的,責任自負。
如果旅客有嬰兒隨行,可以在購票時向航空公司提出申請,機上免費提供液態乳製品。乳製品的品牌由各具體承運的航空公司做出解釋。
另外,機場安檢站工作人員提醒乘機旅客,打火機、火柴等火種不可隨身攜帶登機;酒類物品禁止隨身攜帶和託運。以上措施適用於乘坐國內航班。
據瞭解,目前,烏魯木齊機場國內旅客通過安檢的速度有所放慢,但機場方面採取了加開安檢通道、增派安檢人員等一系列措施,沒有出現因對物品進行檢查致使航班延誤的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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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今年3月中旬起,烏魯木齊國際機場根據國家民航總局的通知,規定乘機旅客不得隨身攜帶液態物品,如果攜帶少量旅行用化妝品,每種化妝品限帶一件,且容器容積不得超過100毫升,並放置在獨立袋內,接受開瓶檢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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