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春市民張志春在昨日下午手術清醒過來後,他的朋友就立即通知長春的各大媒體稱,張志春是南關區人大代表,9日晚,他左臂骨折是被南關區南嶺派出所的民警打的,而打他的原因則是因為他告訴民警,他用手機拍下了民警野蠻執法的全過程。
昨(10日)19時許,記者在吉林大學第一醫院重癥監護室見到了剛剛醒來的張志春。他的左臂包著繃帶,臉上留有多處擦傷痕跡。張志春告訴記者,他是南關區人大代表,左臂的傷是9日晚被派出所民警打的。
據張志春介紹,9日21時左右,他和朋友在南關區一燒烤店吃飯後,朋友在要求燒烤店開發票時與燒烤店員工發生爭執,燒烤店一名男子出來將他的朋友打了,於是,張志春的朋友就撥打了110報警,很快,兩名民警來到現場。但他沒有想到的是,兩名民警來到後,就對他蠻橫指責,於是他要求兩民警出示證件,見兩名民警沒有出示證件,張志春再次報警。此次,一同來了四五名民警,其中一名民警出示了警官證後,將他們帶到了南嶺派出所。
『到派出所後,我說民警野蠻執法,並說全部過程都被我用手機錄了下來。於是,4名警察就分別扭住我的兩個胳膊,讓我交出手機。』張志春說,他的左臂就是在這個過程中被扭骨折的,而他說的用手機記錄了兩警察野蠻執法的全過程,其實是假的,因為他的手機沒有錄像功能。後來,在看到他的左臂已經脫臼後,他被民警送到了派出所的保安值班室,在到達值班室後,他的心髒病突然發作。後來,張志春被送到醫院。
『10日上午,他做了手術。直到下午5點多鍾,麻藥勁兒纔過。』張志春的愛人說,在張志春受傷期間,家人和朋友們不僅非常擔心,也非常氣憤,因為他們根本無法想象,張志春的傷竟是民警打的。現在,雖然還無法確定張志春是否會留下後遺癥,但他們還是要求公安機關能給他們一個說法。
記者看了張志春拿出的人大代表證,代表證上表明,他是南關區第十六屆人大代表。離開醫院後,記者來到南關公安分局南嶺派出所,值班民警告訴記者,他們對9日晚上發生的事情並不清楚,如果記者要采訪,只能第二天來找了解情況的人。(記者王東啟) (來源:中國吉林網-城市晚報) (責任編輯:黃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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