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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從市海洋局獲悉,《天津市海洋功能區劃》(下簡稱《區劃》)日前獲得國務院批准。《區劃》明確未來幾年本市填海造陸的規模、用途和時序,將海域劃分爲10個一級類型,121個功能區。
《區劃》遵循科學確定海域功能、統籌安排,將天津市海域劃分爲10個一級類型,121個功能區。《區劃》包括港口航運區、漁業資源利用和養護區、礦產資源利用區、旅遊區、海水資源利用區、工程用海區、海洋保護區、特殊功能區、保留區及其他功能區等,實現了對天津市所轄海域的全面覆蓋。
天津市位於環渤海經濟區的中心地帶,擁有約153公里海岸線、3000平方公里海域和370平方公里的潮間帶。海洋經濟已經成爲本市區域經濟發展的重要增長點。港口運輸、海洋化工、海洋石化、海水淡化等產業發展迅猛。當前,天津濱海新區正處於快速發展階段,土地問題已成爲制約新區經濟發展的瓶頸。適度加快利用海洋空間資源圍海造地,有利於緩解土地後備資源足、土地供求關係緊張的突出矛盾。
《區劃》明確了本市未來幾年填海造陸的規模、用途和時序,爲濱海新區未來發展提供了豐富的資源,爲實現濱海新區總體規劃和落實各功能區的佈局提供了依據。《區劃》同時指出,要加強海洋環境監測和監督管理,對陸源污染物應嚴格實行處理達標後排放,並要求應選擇排污口位置,逐步實行深海離岸排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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