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95535]網友:502869631 ip地址:[125.52.211.*] 於2008-04-26 15:31 發表評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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範曉嵐開車出交通事故,是一起正常的交通事故,沒有什麼不同,責任有交警部門去認定,按保險法的規定進行賠償,而且,範曉嵐自已還賠了22萬,只不過範曉嵐有一個“市長”身份,假如她是一名普通司機,是一個一般人員的話,恐怕引不起如此震動,只因她是一個女市長、一“官”,就遭到你們的謾罵、侮辱,太不公平了吧!我衷心祝願範曉嵐市長,很平安的渡過這個難關,將來繼續當好人民的父母官!!!
也希望有關的新聞媒體不要繼續連篇累贅的報道不真實的消息,而且謾罵、侮辱範曉嵐。侮辱範曉嵐的行爲也是一種違法犯罪行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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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95366]網友: ip地址:[221.214.163.*] 於2008-04-26 10:05 發表評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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兄弟姐妹們:範市長走到今天不容易,她也不情願出現這樣的事,爲什麼就不能放她一馬呢,市長怎麼啦?市長也是人,死者當同情,範市長更值得同情,她可一輩子都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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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95365]網友: ip地址:[221.214.163.*] 於2008-04-26 10:03 發表評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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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市長也是趕倒黴,普通人撞的陪了錢也就算了。現在全國哪個機關領導不開車?別說市長了,局長、科長都開公家車,所以沒出事就都看不到!我不認爲這位女市長有什麼不好,只是運氣不好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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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94954]網友: ip地址:[125.67.180.*] 於2008-04-25 16:27 發表評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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得饒人處且饒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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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94638]網友:502869631 ip地址:[125.52.211.*] 於2008-04-24 19:33 發表評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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範曉嵐開車出了交通事故,又不是故意行爲,更何況事後人家做得很得體。拋去女市長的頭銜,她只是一名普通的司機,交通事故是每個司機也許都會碰到的事情,在事故發生之後,她馬上報警,並且對死者作出相應的賠償,我覺得無論從人道主義來講,還是從交通事故的處理上來講,她所做的一切都是正確,甚至是積極主動的,人生一世都不容易,要多多理解每一個人的過失!有多少政府職員都或多或少存在私駕公車的情況.範曉嵐只不過是衆多者中的一員,她本人在此事上的確有過,網上有些過激的評論甚至想讓她置於死地,我不知道這是否是有心人故意策劃利用此事做文章?我只想奉勸那些人別再在網上亂傳言.請你們放過範曉嵐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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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94541]網友:小法 ip地址:[125.32.95.*] 於2008-04-24 17:32 發表評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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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構成交通肇事罪或過失殺人罪,如果構成犯罪應該追究刑事責任。市長也不例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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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94115]網友: ip地址:[222.170.85.*] 於2008-04-23 21:08 發表評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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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長也是趕倒黴,普通人撞的陪了錢也就算了。現在全國哪個機關領導不開車?別說市長了,局長、科長都開公家車,所以沒出事就都看不到!我不認爲這位女市長有什麼不好,只是運氣不好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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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92866]網友:我是當陽人 ip地址:[220.175.139.*] 於2008-04-22 03:36 發表評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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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就是當陽人!當陽,雖然是我的家鄉,但是我對那的風氣太瞭解了!3年前,我的家鄉是美麗的,和諧的!當時的領導纔是真正的領導!打擊黑社會分子,社會風氣一時和諧!最近呢?黑社會氾濫,賭博成風!堪稱內地的賭城!我看到的太多了!不管是農村還是城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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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92499]網友: ip地址:[121.63.0.*] 於2008-04-21 15:21 發表評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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兄弟姐妹們:範市長走到今天不容易,她也不情願出現這樣的事,爲什麼就不能放她一馬呢,市長怎麼啦?市長也是人,死者當同情,範市長更值得同情,她可一輩子都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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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91533]網友:woyywo ip地址:[222.133.126.*] 於2008-04-19 22:04 發表評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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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我的觀點,認爲範曉嵐不因負全責。1、首先學校門口是禁止停車,而事發現場有一輛死車造成司機和孩子有盲區出現,雙方都沒有看到危險。此車應付30%的責任;2、當地交管部門也對此事付有不可推的責任。學校路段應有警示牌和限速標誌或緩衝帶,而都沒有。要是外地車根本不知道這是學校,而且等看到斑馬線在減速根本是不可能的。我認爲當陽交管部門有工作不認真瀆職之嫌,應付30%的責任。所以本人認爲範曉嵐應付40%的責任。再者, 作爲司機,發生車禍後,能報案、救人,並賠償20萬,已經是一個合格的司機。不要因爲她是市長就大做文章,如果所有領導都能象這位女市長,中國就很不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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