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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界首市和潁上縣人大常委會近日經研究分別決定,將界首市人民法院院長何濤和潁上縣人民法院院長李松濤調離司法崗位。何濤、李松濤被查出有向他人多次行賄的行爲。
記者從阜陽市瞭解到,10日,界首市人大常委會依法經研究決定,將何濤調離司法崗位,另行安排工作。潁上縣人大常委會也對李松濤作出了同樣的處理決定。
據瞭解,震驚全國的安徽省阜陽市中級人民法院腐敗窩案案發後,阜陽市中級人民法院先後有三任院長尚軍、劉家義、張自民以及多名法官因貪污受賄被判刑。2007年初,何濤、李松濤等人就被查出有向劉家義、張自民等人多次行賄的行爲,但是,截至2008年3月底,何濤、李松濤等人仍分別在界首市、潁上縣擔任人民法院院長的職務。阜陽市委對此解釋說,阜陽市委常委會在2007年11月23日聽取了阜陽市紀委關於何濤、李松濤等人違紀問題的處理意見,決定分別給予何濤黨內警告處分、李松濤黨內嚴重警告處分,並建議在適當時間對何濤、李松濤的工作崗位予以調整。後因阜陽市委主要負責同志變動,對兩人的組織處理未能及時到位。
安徽省委組織、紀委等部門獲悉何濤、李松濤有行賄行爲仍長期在職的消息後,立即派出調查組進駐阜陽市,對此事進行了進一步的調查。阜陽市委和界首市委、潁上縣委日前經研究已分別作出決定,免去何濤的界首市人民法院黨組書記、李松濤的潁上縣法院黨組書記職務,並建議依照法定程序免去兩人法院院長職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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