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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3月,平果縣境內的省道313線59公里+200米處發生一起交通事故,造成一死兩傷。車禍中的一名司機稱,車禍發生後,一輛車牌號爲“桂L-0047警”的三菱警車經過事故現場,他攔住警車希望對方能將傷者儘快送往醫院治療,但是,警車“停下不到10秒”就“揚長而去”,他非常氣憤,於是舉報至公安督察部門。
4月12日,記者獲悉,有關部門目前已經對此事進行調查,警車被暫扣,相關人員正在接受調查。警車駕駛者爲田東縣一林場場長兼派出所所長黃某。黃某在接受記者採訪時表示,自己沒有停車救人“事出有因”。
雨中車禍一死兩傷
4月11日上午,記者來到平果縣公安局交警大隊瞭解情況。原來,3月15日上午10時45分,武鳴縣男子陸某駕駛車牌號爲“桂AX2357”的輕型廂式貨車,搭載林某由武鳴縣往平果縣方向行駛。另一名武鳴縣男子蘇某駕駛車牌號爲“桂A39029”的小客車搭載韋某由平果縣往武鳴縣方向行駛。在位於平果縣四塘鎮往武鳴縣方向的省道313線59公里+200米處,兩車發生碰撞,蘇某當場死亡,林某和韋某受傷。
車禍發生後,平果縣交警大隊兩名交警趕到現場進行處理,傷者被送往醫院,目前已傷愈出院。交警部門認定,陸某駕駛車輛遇相對方向來車時,未減速靠右行駛,他“承擔事故的全部責任,蘇某、林某、韋某不承擔事故責任”。
在交通事故認定書中,記錄着當時的天氣:雨。
警車路過未伸援手
4月12日,肇事司機陸某告訴記者,4月9日他收到了事故責任認定書,對事故責任的認定沒有異議。但是,讓他耿耿於懷的是,在事故發生後,一輛路過現場的警車沒有停下來救人。
陸某說:“發生車禍後,我看到有一輛車牌號爲‘桂L-0047警’的三菱警車駛過來,於是我就站在路中攔住它。車上共有3人,駕車的穿警服,另外兩人中有一人穿警服。我對車上的人說有人受傷了,需要幫助,希望他們幫助把傷者送往醫院,但是,警車停下不到10秒就揚長而去。”
車禍中的傷者韋某回憶說,他受傷後從車裏爬了出來,滿臉是血地坐在路邊。接着,他看到陸某攔一輛警車,但警車減速後又突然加速離去。而另一受傷者林某的電話則處於關機狀態,記者無法聯繫上。
陸某說,他對坐在警車上的人的行爲難以理解,於是就反映至百色市公安局督察支隊,之後,有關人員已兩次向他詢問情況。
駕警車者稱“事出有因”
處理此事故的一名平果縣交警告訴記者,在處理事故結束時,車禍中的一名當事人曾向他提過一輛警車路過事發現場沒有施援手的事。幾天後,百色市公安局督察支隊的有關人員到平果縣交警大隊調查了此事。
據知情人透露,當時駕駛警車的是田東縣某林場場長兼派出所所長黃某,兩名乘車者是何某與黃某某,何某當時身着警服,而黃某某沒穿警服。三菱警車已被暫扣。
4月11日晚以及12日中午,黃某在接受記者電話採訪時說,林場屬於“事業單位,企業化管理”,他既是林場派出所所長,更是林場場長,要爲林場的發展着想。當時他確實開着車牌號爲“桂L-0047警”三菱警車去考察,路過車禍現場,之所以沒有停車,一是他要去一個磚廠,當時已是中午時分,時間比較緊迫;二是那時候天氣並不好,下着雨,他沒有看到有人攔車;三是雖然行駛到該路段時看到有車停在路上,於是放慢了車速,但並非停車之後又揚長而去;四是當時他沒有意識到路邊發生了一起有人死傷的車禍。
黃某承認三菱警車已經被暫扣,並稱百色市公安局森林公安分局的有關人員也來調查過這件事,他非常配合調查,也希望有關部門能夠調查清楚這件事。
記者多次打電話試圖聯繫當時坐在車上的黃某某與何某瞭解情況,但一直未能聯繫上。
據悉,百色警方還在進一步調查此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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