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上午10時許,轟動一時的“初中生遭綁架撕票案”,由合肥市中院作出一審判決,被告人侯文龍因綁架罪被判處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並賠償受害者家人經濟損失207894.50元,並沒收其犯罪時使用的手機和手機卡等。宣判後,侯文龍當庭表示要上訴。
初中生慘遭綁架“撕票”
去年11月19日中午,在合肥某校就讀的初中生小亮放學後沒有回家。家人誤以爲孩子貪玩,就沒放在心上。可當天下午放學後,小亮還是沒回家,小亮的母親開始焦急地尋找。當晚,小亮的家人接到了十分震驚的電話——一名男子聲稱綁架了小亮,並勒索30萬元贖金,否則就“撕票”。小亮的家人非常害怕,急忙向警方報警求助。
接到報警後,警方通過分析,將犯罪嫌疑人的活動範圍鎖定在城隍廟一帶。隨後,民警包圍了城隍廟附近的一家小旅社,抓獲了犯罪嫌疑人侯文龍。在對房間進行搜查時,民警發現被綁架的小亮已經被殘忍地殺害。法醫鑑定認爲,被害人是被捂壓口鼻、掐壓頸部導致機械性窒息而死亡的。
檢方稱疑犯“懷恨在心”
警方在調查中發現,32歲的侯文龍是湖南沅陵縣人,曾在小亮父親在深圳開辦的一家模具廠打工。去年7月,因侯文龍工作表現不好,小亮父親將其辭退。對被辭退一事,侯文龍一直懷恨在心。就在侯文龍被辭退前,小亮曾到父親開辦的工廠生活過一段時間,並與侯文龍“玩得挺好”。被辭退後,小亮成爲侯文龍報復的目標。
案發前幾天,侯文龍來到了合肥市,開始設計作案路線,蓄謀作案。在接受警方調查時,侯文龍曾交代,他殺害小亮是爲了報復其父親,但後來想到小亮的父親做生意比較有錢,便產生了勒索贖金的念頭,於是便打電話勒索30萬元。
在公訴機關對侯文龍的指控中明確寫道,“侯文龍因被深圳的某模具廠辭退,對該廠負責人懷恨在心,打算綁架其在合肥上初中的兒子小亮(遇害時不滿14歲),勒索財物。”
疑犯庭審現場狡辯
在庭審現場,面對檢方指控,侯文龍承認自己的確殺害了小亮,但他一再聲稱,他不是因爲被小亮父親辭退而報復殺人的。侯文龍稱,他之所以來合肥,是爲了找工作,但湊巧遇見了小亮,就把小亮帶回旅館房間。
爲了證明自己並不是有意殺人,侯文龍說,他當時還猶豫要不要登門拜訪曾經的老闆。但後來小亮不小心把侯文龍養的一隻小老鼠弄死了,他情緒很激動,就稀裏糊塗地掐住了小亮的脖子。在被掐住脖子後,小亮一開始還以爲侯文龍在和自己玩耍。當意識到不對勁時,小亮開始掙扎呼救,這讓侯文龍很驚慌,於是殺害了小亮。侯文龍稱,在藏好屍體後,他纔有了勒索錢財的想法,於是打電話勒索30萬元贖金。
針對侯文龍的說法,公訴機關當庭反駁稱,侯文龍綁架的行爲是出於報復,是早有預謀的,並不是他所說的“稀裏糊塗”。
法院認定綁架意在報復
2007年11月16日,侯文龍持“陳某某”的身份證,入住到合肥市蒙城路與霍邱路交叉口處的一家旅社303房間,以便能在學生上學或者放學途中發現小亮實施綁架。19日中午12時許,侯文龍見到放學回家途中的小亮後,將他誘騙到自己租住的303房間,以掐壓頸部等手段,將其殘忍殺害。在當天下午、次日上午,他三次撥打小亮母親的電話,以孩子被其綁架爲理由,向她勒索30萬元。20日12時許,合肥警方在該市長江中路大西門郵政儲蓄所將正在辦理銀行卡開戶申請、以用於勒索錢財的侯文龍抓獲。
法院一審認定,侯文龍在打工期間因爲工作能力等原因被僱主辭退後,心生怨恨,於是預謀綁架僱主之子,以勒索錢財。雖然侯文龍是在辦理銀行卡的過程中被抓獲的,並沒有實際取得錢財,但他殺害被綁架人(系未成年的中學生),所犯下的罪行是極其嚴重的。(正言、記者戴小花、古開利) (來源:中安在線-江淮晨報) (責任編輯:黃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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