羅文明的最後一支煙(黃葉華 攝)
羅文明坐在囚車上,前往刑場(黃葉華 攝)
南海網4月15日消息 今天上午,殺害9歲女學生許某某的36歲湖北男子羅文明,被海口市中級人民法院執行死刑。
法院經審理查明,2006年11月7日11時許,羅文明在海口市大同路西湖商業廣場一樓北側消防通道旁,遇見某小學的9歲女學生許某某放學回家,遂尾隨搭話。當許某某沿著消防通道從一樓走到二樓平臺處時,羅文明抓住許某某的手往後拉,許某某驚叫起來,於是便用手捂住她的口鼻,等到許某某不能動彈後,羅文明拉開她的衣褲,欲行不軌。後聽到二樓有人走動,羅文明擔心事情敗露,便將許某某抱至一樓消防通道最底層樓梯間,塞進一鐵桶內,先用一個水泥編織袋遮住許某某的身體,再用一塊玻璃將鐵桶蓋住,後逃離現場。經法醫鑒定,許某某系機械性窒息而死亡。
法院認為,羅文明殺害幼女許某某的行為已構成故意殺人罪,且犯罪動機卑劣,手段殘忍,後果嚴重,依法應予嚴懲。
經海口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及海南省高級人民法院終審,認定羅文明犯故意殺人罪,判處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
宣判之前,記者采訪羅文明時,他臉色很蒼白。問到他在作案時是怎麼想的,羅文明說當時不知道自己在想什麼、在做什麼。他表示,今天有朋友來旁觀公開宣判大會,父母沒有來,只在前段時間過來看望過他。記者問他要對家人說些什麼,羅文明沈默了很久,纔低低地說:『還能說什麼』。在整個采訪過程中,羅文明一直低著頭,極力避免與記者的眼神接觸,回答的聲音很小,幾乎聽不清楚他在說什麼。最後,羅文明對被他殺害的小女孩的家人道歉,說了一句『對不起』。
公開宣判大會結束後,羅文明即被押赴刑場,執行槍決。
(本文來源:南海網 作者:王曉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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