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你“出身”於收入尚可的白領階層,你有80%的可能性會擁有一部MP3播放器(請不要問我MP3是什麼意思,或者爲什麼不是MP2或MP4),在這80%的MP3播放器裏,美國蘋果公司產的音樂播放器ipod佔據30%,體積小於你兩個併攏手指的佔50%。你買這些產品的目的,僅僅是爲了讓自己“保持在電子消費品前端”。你有50%的可能性是買了以後,一年內的使用頻率低於5次;80%的可能性爲學習使用這種新產品的花費超過半個小時。總之,爲保持“消費前端”的光輝形象,絕對是個勞什子。
翻出多年未用的又厚又重的CD隨身聽,而非我那個“薄如蟬翼,輕如鴻毛”,可以看電影、看照片及其若干種我尚未發現的、具有各種讓人歎爲觀止功能的ipod,是因爲首先我忘記給它充電,而且還不能用電池;其次,我需要給它“喂歌”,雖然我已給它餵了1000多首歌,但我現在想聽的是最新的專輯,我要麼得花30分鐘上網下載這些歌再“喂”給它,要麼把我剛買的CD花30分鐘轉換成它支持的格式再“喂”給它。
說“喂”是因爲ipod特別“挑食”,只能“吃”那幾種格式的文件類型。但是,此時此刻,我想做的僅僅是聽音樂和散步。白天我已經在公司對着一部電腦10個小時了,不想再碰任何鍵盤,看任何顯示器。所以,我選擇不要碰它。
於是,我帶着我肥大厚重的CD隨身聽出門了。只要2節5號電池,放張碟進去,10秒之內,不錯!它就像10年前一樣兢兢業業地工作,一點兒不比它的後輩遜色,音質甚至更優美。由於它的體積較大,我既不能把它夾在領子上,也不能綁在胳膊上,於是和10年前一樣,我把它拿在手裏。平時總擔心自己落伍,被時代拋棄,今天即雖然帶着這樣一個古董,我卻感覺相當美妙,一種“洋洋得意”的感覺從心底沒來由地產生,好像在向路人炫耀“我有古董你沒有!”抑或是在說:“我真的很享受。”
兩天前去一家咖啡店,平時對咖啡沒什麼研究,咖啡之於我就是咖啡,而不是藍山、美式、摩卡、卡布奇諾、艾斯不來索或任何其他名字。我去了這家咖啡店,雖然知道它價格不菲,不過爲了不落伍,豁出去了。排在長隊裏,好像隊伍裏只有我一個人不諳其中之道。因爲,每個人都在“定製”自己的咖啡:去不去咖啡因、加不加香精、加不加愛爾蘭酒、加不加奶油、加不加巧克力粉、可可粉、肉桂粉、加不加冰、大杯中杯小杯、外帶還是店內、要不要使用無線網絡等。結果幾乎每個顧客都花了5分鐘“定製”一杯咖啡。
輪到我的時候,我怯怯地說,“請給我一杯咖啡。”“您好,請問您要什麼咖啡?”“呃,最普通的咖啡就行了。”“本日咖啡(Coffee of Day)可以嗎?”“行。”“去不去咖啡因、加不加香精、加不加愛爾蘭酒、加不加奶油、加不加巧克力粉、可可粉、肉桂粉、加不加冰、大杯中杯小杯、外帶還是店內、要不要使用無線網絡?”“就要本日咖啡就行了。”店員看着我,面帶驚愕狀,好像在說:“幹嘛不回家衝一杯速溶雀巢?”
生活的確在“更美好”,每天我都在學習使用新產品、新服務,甚至新咖啡。不過,有時我只想花低於10秒的時間讓我在散步時能聽聽音樂;或少於2分鐘的時間點一杯“咖啡”(沒錯,就是一杯咖啡)。
昨天,我花了3個小時研究一個生日禮物——一個具備收發郵件、看新聞、聽音樂、玩“高深”遊戲、當字典、當電腦等功能的手機,當然它也可以打電話、發短信。其實,我只是想要一部新手機。(Ming編譯程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