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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王亞南通訊員景永利張希金
今報新鄉訊中專畢業後一直找不到工作,窮困潦倒之際想回家。不料,路費需要5.5元,身上卻只有5元,一念之差,他動了搶劫的念頭。昨天,衛輝市人民法院以搶劫罪一審判決被告人秦山山有期徒刑4年,並處罰金2000元。
22歲的秦山山是輝縣人,今年1月13日,從百泉農專畢業不久的他來到鄰縣衛輝市找工作。
3天很快過去,工作的事情一點眉目也沒有,出門所帶的錢卻剩下不多了,秦山山決定回家。可是,回家的車票需要5.5元,自己口袋裏只有5元錢了。
1月16日上午8時許,秦山山在衛輝市仿古街附近轉悠,考慮如何回家,突然看見蔣某挎着包從身邊經過,他衝上去將蔣某的包搶走後逃跑,周圍的羣衆見狀,紛紛追趕,很快捉住了秦山山。經查,被搶的包內有現金138元、波導牌手機1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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