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一中校園撞人案今日中院開庭
作者:雷晴
因提前退休等問題未解決就產生報復社會的想法,開著車在昆一中校園內連撞6名學生。今天,昆明市中級人民法院開庭審理這起震驚全國的校園撞人案。公訴機關指控肇事者陳正偉涉嫌犯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據了解,案件開庭前,法院指定鑒定機構對陳正偉進行精神病鑒定,鑒定結果表明陳正偉沒有精神病,撞人時精神正常。
公訴機關經依法審查查明:陳正偉,男,原為昆明第一中學職工。因申請提前退休等問題沒得到解決便產生報復社會的想法。2007年9月9日22時許,陳正偉經事前預謀,駕駛租借的雲AF2249大宇藍龍牌轎車,在昆一中科技樓南側一條東西走向的瀝青路上,故意撞擊下晚自習放學的學生,致使張笑予、劉秋戀等6名學生受傷。作案後,陳正偉將車開到昆一中籃球場旁的停車場,向身上潑灑汽油准備自焚,學校保安人員和趕到現場的民警把火撲滅後將其抓獲。後經法醫鑒定,6名受傷學生中,2名學生傷情為輕傷甲級,3名學生為輕傷,1名學生為輕微傷。同時,陳正偉的犯罪行為造成公私財產損失共計人民幣27萬餘元。
當年9月11日,陳正偉被五華公安分局刑事拘留,6天後被正式逮捕。
公訴機關認為,陳正偉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致5人輕傷、1人輕微傷,並造成公私財產重大損失,觸犯了我國《刑法》第115條的規定,應以『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新聞回放
2007年9月9日——
申請內退未獲准故意開車撞學生
2007年9月9日晚上,昆一中校內,學生剛下晚自習走出教學樓。一輛白色轎車從環城西路方向駛入校園。突然,轎車就像發瘋一樣向學生衝去。車子在學校科技樓附近撞倒學生後並未減速,反而繼續疾馳,並連續撞倒多名學生。
在被撞的6名學生中,有3名受傷學生來自高二文科班。撞人後,司機將車門緊閉,喝下汽油並往自己身上潑灑汽油,點火准備自殺。聞訊趕來的民警和學校保安人員將車窗敲碎後救出肇事司機。
肇事者陳正偉,此前在昆一中總務處工作。他稱自己身患疾病,並曾申請內退,但因未得到學校批准,對學校十分不滿,因此想到了故意肇事。
事發後,受傷學生全部及時被送往醫院救治,司機本人受傷並被送往醫院;省市相關領導立即指示,全力以赴並不惜代價救治受傷學生;市教育局、市公安局、市衛生局等部門成立事件處理小組。
2007年9月10日——
6受傷學生脫險警方帶走肇事司機
2007年9月10日,6名在車禍中受傷的昆一中學生已全部脫離生命危險,肇事司機陳正偉當天中午被警方帶離。昆一中教學秩序井然。
2007年9月11日——
肇事司機被刑拘
經過兩天治療,在昆一中車禍事件中受傷的6名學生傷情已穩定,家長也都趕到醫院陪護。2007年9月11日,肇事司機陳正偉被警方刑拘,他還在某醫院繼續接受治療。當天中午,市總工會副主席趙春華等一行人到醫院看望了受傷學生,向他們送去慰問金和營養品。
2007年9月13日——
校長稱外來車禁入校園
2007年9月13日,昆一中校長童吉仁接受采訪時稱:『在我的印象中,陳正偉平時話不多,與其他職工的交流也不多。他今年48歲,兩次離異,曾於2005年11月向學校提出退休申請,學校和市教育局已通過。但由於種種原因,未獲市人事局批准,因此現在仍是學校在職職工。』
童吉仁還說,除學校內部的汽車外,今後,社會車輛一律不得進入校園,尤其是教學區。學校會盡快在一些拐彎處設置減速帶,並專門劃定停車位。另外,學校已對出入校園的人員嚴加控制,除特殊情況外,外來人員一律免進。
2007年12月21日——
肇事司機被提起公訴
駕車在昆一中校園故意肇事致6名下晚自習的學生受傷的肇事者陳正偉,2007年12月21日被檢察機關提起公訴,不日將走上法庭接受審判。
傷者名單:
曹明玨,右大腿、左膝多處軟組織挫傷;葉青,輕微腦挫裂傷,右股骨內髁可能出現撕脫骨折;魯志平,顏面大部分皮膚裂傷,伴異物存留;張笑予,右脛腓骨骨折;張倩倩,胸腹部閉合,全身多處軟組織挫傷;劉秋戀,頸椎失穩、骨盆骨折、鼻骨骨折、閉合性胸部損傷並全身伴有多處挫傷。
(責任編輯:張春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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