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5日,煙臺市一男子誤服過期藥品,不僅感冒病情加重,還出現嚴重腹瀉。專家提醒,家庭常用藥品保存要得法,服藥前一定仔細查看藥品的性狀是否改變。
4月15日,煙臺市民李先生患了感冒。他找出家中備有的感冒藥,沖服了1包。沒想到,感冒症狀不但沒有緩解,反而有加重的感覺,還伴有嚴重腹瀉。李先生連忙到毓璜頂醫院就診。記者從李先生的接診醫生處瞭解到,李先生症狀爲藥物中毒。這讓李先生十分納悶,自己服用的是最常用的感冒藥,以前也服過,並沒有異常情況發生,這次怎麼會藥物中毒呢?回家後,他拿出藥品仔細一看,發現所服藥品已經過期很長時間了。
據毓璜頂醫院的藥劑科專家介紹,藥品的有效期是經過專業部門嚴格的科學實驗確定的。藥品在有效期內如果保存得當,能夠保證其質量和治療效果。但藥品在存放過程中,受溫度、溼度和光線等貯存條件的影響,可能會發生黴變或成分改變。因此,藥品過期後,不但藥效降低,甚至會黴變滋生細菌等有害物質。服用過期的藥品,不僅不治病,還會導致其他疾病發生。
醫生提醒,家中儲備常用藥品時,一定要注意低溫、避光、乾燥,並且要密閉保存。還要定期檢查藥品的有效期,服用前一定要仔細檢查藥品有無色澤、形態及氣味的改變,如發現異常,堅決不可服用。
(責任編輯:江大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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