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住臺灣高雄市的男子尤元君,去年底兩度打電話給臺北市警方,揚言要在臺當局“總統府”放炸彈。此案經臺北地方法院審理,法官認定尤某觸犯恐嚇公衆罪,判他三個月有期徒刑,得易科罰金。
據臺灣媒體報道,尤元君於去年九月間撥打家中電話到臺北市警中正一分局的勤務中心,揚言要把炸彈放在“總統府”,還向值勤的警官表示,“你們那個分局長,可能下班後,睡覺要煩惱了”。
兩個月後,尤某故技重施,再度打電話到中正一分局勤務中心,向值勤警察恫嚇,要把炸彈放在“總統府”附近。
事後警方調查電話通訊紀錄,查出撥打恐嚇電話的人就是尤元君。檢方偵辦時,雖然尤某辯稱打電話時已喝醉,不知說了什麼話,但檢方仍依恐嚇公衆罪嫌將他起訴。
臺北法院審酌尤某一時失慮才犯罪,犯後坦承犯行,也有悔悟之心,因此依恐嚇公衆罪判他三個月有期徒刑,得易科罰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