爲7元錢,外賣少年送命兇犯已被執行死刑,孩子你可以安息了
-本報通訊員富檢本報記者孫燕
本報訊只爲7元錢引發的爭執,17歲打工少年死於非命。而另一名年輕人也爲此付出了沉重的代價。4月15日,經最高人民法院覈准,案犯滿全敏因犯故意殺人、盜竊罪,被執行死刑,現年25歲。
2006年11月6日,杭州富陽發生一起網吧兇殺案,被害者爲送外賣的17歲少年。10天后,殺人的滿全敏在臨安汽車站被抓獲。同年12月21日,富陽市人民檢察院以涉嫌故意傷害罪、盜竊罪對犯罪嫌疑人滿全敏依法批准逮捕。
滿全敏爲遼寧瀋陽人,沒有正當職業,一直以網吧盜竊手機等爲生。2006年11月5日至12日期間,滿全敏或單獨或夥同他人,採用丟錢轉移他人視線的方式,先後在餘杭、富陽、海寧等多家網吧竊取5名上網人員的手機各一部,共計8800多元。
兇案發生當天,滿全敏和女友一起來到富陽,準備找幾個網吧“下手”。傍晚6點半左右,滿全敏來到一網吧尋找機會,他故意將7元零錢扔在正在上網的女子駱某座位邊,然後拍拍駱某的肩膀,示意其掉錢了,意欲乘駱某撿錢之機,竊取駱放在電腦桌上的手機。沒想到駱看了一眼地上的錢後,聲稱錢不是自己掉的,滿全敏見計劃未得逞,便怏怏地撿起零錢,打算離開此處另覓網吧作案。
恰巧此時,送外賣少年張天來在網吧送餐。好心的駱某認爲地上的錢可能是張所掉,即叫住張天來,問錢是不是他掉的。張天來誤認爲錢是自己所掉,立即追出網吧,並在網吧門口追上滿全敏,拉住他討還零錢。兩人發生爭執。
爭執不下,見張天來拉住自己不放,滿全敏惱羞成怒,毆打張天來後,拔出隨身攜帶的彈簧刀,猛刺張的左下腹一刀,隨後離開現場。就是這一刀,戳到了張天來腹內重要血管,導致他失血性休克死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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