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青田縣人大代表,創業創新先進人物林某因拖欠罰款被法院稱爲“老賴”。當得知新《民事訴訟法》的規定後,被嚇壞的“老賴”迅速還清了罰款。
據瞭解,林某不僅是青田縣人大代表,還創辦了一家企業,一直被當地媒體作爲創業創新先進人物宣傳。2007年11月13日,青田的陳先生一紙訴狀將林某告上法庭,要求他支付工程款43588元。經法院主持調解,雙方當事人自願達成協議,林某在2008年1月22日前支付陳先生工程款35000元,陳先生放棄其它訴訟要求。可到了期限,林某還是沒有還款,故陳先生在1月28日向法院申請執行。林某雖然口頭答應履行,但卻遲遲不見行動。
近日,當法院執行人員告知,新《民事訴訟法》對“老賴”的罰款可比原來翻10倍,並明文規定可以在媒體曝光,還將登上誠信黑名單時,“老賴”這才知道了事情的嚴重性,並迅速履行了全部義務。(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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