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希望在建築節能領域,應研究適合我國國情的稅收體系。如恢復徵收固定資產投資方向調節稅,對非節能建築執行非零稅率。”全國政協常委、九三學社副主席、住房和城鄉建設部科技司司長賴明日前就建築節能的發展提出他的建議。他提出,要完善財政稅收政策,以市場機制促建築節能發展。
賴明表示,我國曾有節能建築可以減免固定資產投資方向調節稅的優惠政策,但此稅種已於2001年1月1日起統一執行零稅率,嚴重製約了節能建築投資的積極性。對購房者也沒有購買和使用節能建築的優惠政策。
他指出,可建立和完善與建築節能相關的稅收體系。通過稅制促使消費者節約能源、提高能源利用效率。在建築節能領域,應研究適合我國國情的稅收體系。如恢復徵收固定資產投資方向調節稅,對非節能建築執行非零稅率;在開徵物業稅後,對購買節能建築的用戶,實行減免物業稅的政策;對建設低能耗及綠色建築,規模化、一體化使用可再生能源的單位,適當給予減免所得稅等政策。
賴明說,目前,我國主要採取行政手段推動建築節能工作,政府要用較高的成本支出以維持全面的管理和監督。在政府推動建築節能方面,仍存在一些問題,如支持建築節能的財政稅收長效機制尚未建立。
賴明建議,要進一步完善財稅政策,以市場機制推進建築節能工作。他認爲,可建立激勵與懲罰措施相結合的財稅政策體系。運用諸如預算投入、國債投入、財政貼息、財政補助、政府採購、稅收優惠等措施,激勵各市場主體主動節能。同時,運用與能源相關的稅收和收費等措施,增加能源使用的成本,如對大型公共建築制定能耗限額標準,並配套實施超定額使用能源加價的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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