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力資源是國家競爭力的決定性因素。人力資源作爲經濟發展的核心因素,是一切資源中最爲寶貴的資源,而我國充裕的勞動力恰是我國資源優勢所在。爲更好地發揮我國人力資源優勢,使我國由人力資源大國變爲人力資源強國,進一步解放和發展生產力,必須統籌機關企事業單位人員管理,實現人力資源管理、人力資源市場和基本社會保障的一體化,這是設置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的初衷。
組建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有利於實現我國人力資源管理和人力資源市場的一體化。人力資源是有勞動能力且願意參與社會勞動的人口的總和,不是特指某一部分的勞動者,因而人力資源自身具有整體性特徵。人力資源的整體性特徵決定人力資源管理必須實現一體化。過去,人事部門負責機關事業單位的人力資源管理,勞動部門負責包括企業人員在內的其他人力資源管理;人力資源市場也被人爲地分割爲“人才市場”和“勞動力市場”。這種部門分割的人力資源管理體制,不利於實現機關事業單位人員和企業人員的統籌協調,不利於實現人力資源結構的優化,不利於充分發揮我國的人力資源優勢。組建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有利於統籌機關企事業單位人員管理,整合人才市場和勞動力市場,建立統一規範的人力資源市場。
組建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有利於實現基本社會保障的一體化。建立一體化的基本社會保障制度,既是社會維護社會公平正義的內在要求,又是促進人力資源合理流動與有效配置的迫切需要。過去,針對不同人羣設置不同的保障方式,造成不同的保障水平,既引起社會矛盾,又嚴重阻礙了勞動力在更大範圍內自由流動。組建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有利於統籌就業和社會保障政策,建立健全從就業到養老的服務和保障體系,健全公共就業服務體系。建立一體化的社會保障制度是一項需要付出艱苦努力才能完成的歷史任務,組建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邁出了建立健全就業和社會保障體系的重要一步。
組建國家公務員局,由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管理,既有利於人力資源管理的一體化,又利於突出公務員管理的特殊性。公務員是我國人力資源的有機組成部分,因此,公務員管理從屬於政府整體性人力資源管理的大範疇。公務員是指依法履行公職、納入國家行政編制、由國家財政負擔工資福利的工作人員,這種公務員法律地位的特殊性決定了公務員管理的特殊性。公務員管理是對國家公務員職務的管理,更多地體現國家意志,更多地以《公務員法》作爲管理的法律依據。因此國家設置國家公務員局,專門負責公務員管理。同時考慮到,公務員管理是國家對公共職位的管理,屬於政府的內部人事行政,不屬於政府對社會的公共行政,多數國家雖然設置不同類型的公務員管理部門,但鮮有設置政府內閣一級的管理部門,因此,新組建的國家公務員局由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管理,既有利於將公務員管理納入人力資源管理體制之內,又保障公務員管理的相對獨立性和特殊性。(宋世明國家行政學院教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