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天海底撈”撈上官司
北京一公司使用“海底撈”名稱 遭四川餐飲企業起訴 被指侵犯商標專用權
本報訊(記者王巍)四川知名火鍋品牌“海底撈”向北京“天天海底撈”提起訴訟,要求後者爲侵權使用商標支付50萬元。
今天上午一中院表示,法院已經正式受理了該案。
四川省簡陽市海底撈餐飲有限責任公司在起訴書中稱,1997年4月經國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商標局覈准,該公司獲准成爲“海底撈”商標的註冊人,有效期至2017年4月。因此,該公司在餐館服務等項目上享有“海底撈”商標專用權。
2007年12月,四川海底撈發現北京市金生記餐飲有限公司,擅自在其開設的飯店的牌匾、點餐單等使用“海底撈”商標,遂委託律師向金生記公司發出律師函,要求後者停止侵權活動。
但是,金生記公司不但置之不理,還堅持在其開設的昌平店招牌上使用“天天海底撈”商標,且明確在“天天海底撈”左下角標註“商標專利”。
四川海底撈認爲,其“海底撈”商標具有非常高的知名度和美譽度,曾在商務部、中國烹飪協會等組織的2006年度中國餐飲百強企業火鍋類評定中位列第21名,曾被四川省工商行政管理局認定爲“著名商標”等。
“海底撈”商標承載着巨大的商業利益,該公司許可北京海底撈餐飲管理有限公司使用“海底撈”商標五年收取商標使用費500萬元。
因此,金生記公司擅自使用與“海底撈”商標近似的“天天海底撈”,嚴重侵犯了該公司的“海底撈”商標專用權,因此起訴要求金生記公司停止侵權行爲,賠償經濟損失50萬元。
今天上午,記者聯繫到金生記公司,對方表示,目前尚不知道此事,並答應在稍後將有管理人員與記者聯繫,但截至發稿時,記者未接到該公司的電話。
(責任編輯:張慶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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