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昨日,得知沙區公證處無法公證斷絕父子關系,程超陽抱著頭望著窗外 記者 陳誠 攝 |
大學生向父親借錢被拒欲公證斷絕父子關系
沙區某高校大三學生程超陽(化名)今年2月20歲生日當天,被父親告知從此只能自己負擔生活費。接到這個突然的『通知』後,程超陽努力找了兩月工作,但兼職所得的工資還維持不了自己半個月的生活開支。無奈之下,程超陽多次找父親借錢,表明將來按國家利率還賬,但都被拒絕。昨日,盛怒之下的程超陽走進沙區公證處,請求公證斷絕父子關系。
20歲後
父親拒給生活費
『我要和父親脫離父子關系。』昨日,沙區某高校大三學生打進本報熱線,說自己4點鍾要去公證處請求公證脫離父子關系,要求記者一同前往。
程超陽介紹,今年2月10日是他20歲的生日,當天父親特意打了電話叫他晚上回梨樹灣的家,給他過生日。程以為父親會像往年一樣有驚喜給他,於是開心地回了家。然而就在程吹滅生日蠟燭准備吃蛋糕時,父親一臉嚴肅地告訴他,今後將不再給他生活費,希望他能打工養活自己。『自己養就自己養。』程稱,他從此開始找兼職賺錢。
工作難找
數次借錢被拒
一晃兩個月過去了,程接連做了5份兼職,但每次所賺的錢都不夠維持他的正常開支。3月中旬,程沒找到合適的兼職,眼看手裡只有100元了,程只得回家找父親借錢。
『我說按國家利率算,讓他貸款給我,畢業後還給他,他還是拒絕了我。』程超陽說,他多次找老爸提議借錢都被拒絕,幸好媽媽看不下去偷偷塞了1000元給他,沒想到這事被爸爸知道後,他天天和媽媽吵,一家人鬧得很不開心。『他對我太絕情了,我懷疑自己不是他親生的。』程說。
到公證處
要求斷絕關系
昨日下午,在記者勸說了半個多小時後,程仍到沙區公證處請求斷絕父子關系。一名工作人員了解情況後稱,公證處沒有開展此項服務。她解釋:『父親和兒子是血緣關系,公證也不能切斷血緣關系,公證處不能做這樣的公證。』
隨後,記者聯系到程超陽的父親程剛(化名),他聽說兒子要和他斷絕父子關系時,連連嘆氣。『兒子就快走進社會,我希望在這個過渡時期培養他的獨立能力,將來真正融入社會,纔不被淘汰。』程父說,是自己沒給兒子講清楚,所以不怪兒子這麼做,但他同時表示,今後仍將堅持不給兒子生活費。
律師說法
斷絕父子關系無法律依據
據紅岩律師事務所律師屈三纔介紹,依據我國有關法律規定,父母與子女之間的關系是一種自然的血緣關系,一經形成就產生了法律上的權利和義務,不以父母和子女的意志而解除。只有養父母和養子女之間纔能解除收養關系,而父子關系在法律上不存在『斷絕』一說,父母子女關系自然就不能通過法律程序或其他方式人為解除,只能因父母子女一方的死亡而自然終止。同時,按照法律規定,子女成年後,非因特殊情況,父母不再負擔撫養義務。程超陽已滿18周歲,體格、智力都正常,父親有權不支付所有費用。
記者周露董娟
(責任編輯:曾玉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