密謀越獄失敗
趙七明逃亡到了新疆維吾爾自治區伊寧市。
了解案情的消息人士向《民主與法制時報》記者透露,趙在伊寧市以盜賣汽車輪胎為生。
2007年6月中旬,汾陽市公安局在趙七明逃亡3年多後,終於得知趙藏匿在伊寧的消息。汾陽警方隨即派出警力,前往伊寧市實施抓捕。當年6月23日,趙七明在伊寧落網。
《民主與法制時報》記者獲得的官方消息顯示,趙七明從2007年7月開始謀劃越獄,這時距離他被抓捕歸案不到一個月時間。
被關押在汾陽市看守所第22號監捨的趙七明,與同監捨在押人員馮永星、王艷江等8人秘密設計了兩套越獄方案。
在第一套方案中,趙七明計劃在放風時,趁管教民警不備,靠近放風場鐵門處,用事先准備好的香煙盒內的錫箔紙將門上鑰匙的模型壓出,然後用馮永星提供的一副女人用來修整眉毛的眉夾磨制成鑰匙,尋機打開放風場門鎖,翻牆逃跑。
由於擔心被塔樓上荷槍實彈的武警發現,這套越獄方案最終被放棄。
於是,這群試圖越獄的在押人員開始按照第二套方案秘密籌劃行動。
趙七明卸下一截用來固定暖氣設備的螺絲杆,將其中一端磨尖制成凶器。除此而外,他們還將監捨內的包袱和床單撕成布條,搓成繩索備用。
與第一套方案相比,這套方案充滿了血腥的暴力色彩。
密謀者計劃,在一切准備充分後,由王艷江外出找管教民警打探情況,選擇適當的時機在監捨內制造打架假象。待受到假象引誘的民警趕來制止時,一群人用已經預備好的凶器、繩索將民警挾持捆綁,然後搶走其配帶的鑰匙,開門逃跑。
這個被緊鑼密鼓籌劃了大約1個月的行動最終敗露。
消息人士透露,在趙七明組織的這次越獄陰謀即將付諸行動時,越獄團伙中一名已決犯秘密向看守所管教人員報告了相關情況。
2007年8月6日晚,大批看守所管教民警突降22號監捨,將在監捨內形成的這個越獄犯罪團伙一舉摧毀。
作為越獄陰謀的主要組織者,趙七明被檢察機關指控涉嫌組織越獄罪。在這個越獄團伙中,同時受到指控的還有馮永星、孫天龍等人。
難解的疑團
4月14日上午,本報記者第二次前往汾陽法院,親臨趙七明脫逃的第一現場——廁所。這是一個用灰色土磚砌起來的簡易廁所,緊靠法院的圍牆建成。在趙七明脫逃案發生後,廁所的上空已被蓋上一張用鋼筋焊成的鐵網。
這個廁所的男廁部分一共有兩個隔開的蹲位,每個蹲位上面有一個半圓型拱頂,高1.9米;拱頂與法院的圍牆相連,圍牆高2.7米;在蹲位與通往女廁的巷道之間,有一面與拱頂等高的擋牆;擋牆與法庭側門之間直線距離3.5米;男廁外的巷道寬1.8米。(注:以上數據均由本報記者親自測量所得)
正常情況下,負責監視廁所內動靜的法警,其所在的位置最大的可能范圍,是在男廁門口、巷道和臺階上。本報記者當天測試發現,在這三個區域內活動的法警,只有在兩種情況下纔可能看不到趙七明從廁所內爬上拱頂這一過程:一是將身子靠近1.9米高的擋牆,讓擋牆將視線完全遮擋;二是背對廁所。否則,當趙七明的頭冒出拱頂時,在上述3個區域內的法警,都能發現其異動,並及時遏止事態發展。
趙七明脫逃案存在以下疑點:其一,法警當時究竟在乾什麼?他們為什麼沒能在趙七明翻上拱頂越過圍牆之前采取有效措施?在趙七明越牆而過後,為什麼沒有人翻牆追捕?
其二,趙七明究竟是如何打開腳鐐上的兩副銅鎖的?是早已被打開,還是在如廁時被臨時打開的?有一種說法,導致了汾陽警方與呂梁中院之間的嚴重分歧。這個說法稱,腳鐐上銅鎖的鎖芯早被取出,取而代之的是塞進鎖孔的報紙。這個遭到當地警方抵制的說法,影射問題的根源出在羈押趙七明的汾陽看守所。
其三,在庭審中趙七明兄長連續接到的兩個電話,究竟意味著什麼?趙七明脫逃案發生後,當天出庭的人們纔意識到這兩個電話的詭異。
其四,法警破壞案發現場,是故意,還是無意中作出的『法盲』行為?
本報記者曾在4月14日就以上疑問分別前往汾陽市公安局、呂梁市檢察院和呂梁中院求解,但均被一一拒絕。
另據消息人士稱,鑒於這次事件的慘痛教訓,呂梁中院院長王志剛在一次法院會議上狠批有關人員『思想麻痺,官僚主義嚴重,突發事件發生後處置不力』。
據稱,呂梁中院紀檢組已對相關人員進行了調查,涉及其中的人員將受到處罰。
這起離奇的疑犯在法院脫逃事件已成為汾陽百姓的談資。據未得到證實的傳言說,趙當天越過法院圍牆後並沒有跑遠,而是躲在一戶人家的煤房裡。第二天清晨,這戶人家的一位老人在煤房裡發現了趙扔在這裡的看守所馬甲和手銬。還有傳言稱,成功脫逃的趙,在2007年12月14日當天就已被在外接應的車輛接走。
像對這一事件充滿疑問的所有人一樣,武曉娟和她的親人在向《民主與法制時報》記者傾訴這段令他們悲涼的往事時,總是問:『在看守所組織越獄沒有成功的趙七明,為什麼在法庭庭審時卻成功了?』(注:文中朱廣曉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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