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曾是坐擁資產數千萬元的采礦企業家。
他曾是協助公安機關破獲多起重大案件的『打黑英雄』。
他曾是當地公安機關聘請的『警風監督員』。
他曾是熱心殘疾人福利事業的慈善家。
他曾是中國當代名人論壇2005年度十大影響力人物之一。
法制網記者臺建林
4月22日上午,馮永強等人黑社會性質組織犯罪案在陝西省渭南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公開宣判。此案涉及27人,罪名8項。馮永強被判處無期徒刑,其餘被告人也被判處刑期不等的有期徒刑。
2007年3月之前的馮永強,擁有許多光彩耀眼的身份,在陝西省潼關縣那片不大的地方,無人不曉。然而自2007年3月被逮捕以後,馮只剩下一個身份:黑社會性質組織的頭目。
透過厚達88頁的判決書,馮永強與公安隊伍裡6個敗類齷齪勾結的黑線,也清晰可見。
官場中的權力爭斗給他以可乘之機
潼關處於小秦嶺金礦的核心地帶,其黃金產業位居全國第三。
黃金,吸引眾多淘金者紛至沓來。為爭搶礦產資源,人們明爭暗斗。潼關成了金錢、人情、關系、暴力匯聚的是非之地。
一個四川小伙子,就是在這裡發了跡。
1993年5月,25歲的馮永強從四川萬源來到潼關礦區打工。十幾年後,他成功地完成了蛻變:由不名一文的窮小子變為身家數千萬的大老板。他有著謎一樣的發跡史。
馮永強涉黑案發後,潼關民間一度對當地公安局非議極多,各種負面評價最終都戲劇性地歸結於一點:馮的發跡,正是與潼關縣公安局內部權力爭奪發生了密切的關聯。官場的傾軋,給馮以可乘之機,讓他在這場沒有硝煙卻火藥味十足的斗爭中充當了重要角色。
2001年,潼關警方曾以『涉黑』、『涉槍』為由將馮永強刑事拘留。
不久,潼關縣檢察院作出馮不構成犯罪,不予批捕的決定。但當地公安機關又以馮涉嫌聚眾斗毆為由,將其監視居住,並要求交納保證金2萬元,每天去派出所簽到。
這場風波的發端,實際上是潼關縣公安局原局長王忠明和紀檢委原書記熊金祥之間正在激烈進行的權力角斗。其時,馮永強是站在熊金祥一方的。王忠明先是想通過控制馮,進而影響熊金祥。不料抗衡中的2003年,與王忠明有關的黑惡勢力分子杜武奇的『父子假警察案』事發,熊金祥立刻毫不手軟地進行反擊,讓對手徹底敗下陣去。
熊金祥獲勝,當然沒有忘記『功臣』馮永強。2003年,他親自推薦馮為縣公安局『警風監督員』。此後,潼關縣公安局又公開給馮『平反』,宣布當初王忠明欲將其作為黑惡勢力分子打擊是『冤案』。作為回報,馮讓熊金祥之弟與其合伙經營金礦。這一切,看起來是那麼順理成章,水到渠成。
此案中落馬的縣公安局原副局長田平利,也在馮永強的兩個坑口入股,參與經營牟利。
在潼關縣不少乾部和群眾眼裡,黑社會性質團伙介入黨政機關權力斗爭,個別乾部利用黑社會團伙鏟除異己,一度在當地形成資源之爭與權力之爭相交織、黑社會團伙內部爭斗與不法乾警內部爭斗相交織的混亂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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