號稱六星級設施的臺灣屏東牡丹灣住宿村villa傳出員工偷拍房客沐浴更衣事件。21歲劉姓女子投訴,去年9月住宿時遭飯店員工以手機偷拍裸照,事後飯店卻完全否認以規避責任。牡丹灣執行董事吳叡弘回應,是否偷拍還待查證,多次與當事人協調但其無法接受對方開出的賠償價碼,希望循法律途徑解決。
據臺灣媒體報道,劉姓女子表示,去年九月初,隨父親參加安泰人壽員工旅游,住進了屏東牡丹灣住宿村。當晚11時許,她毫無防備,一絲不掛在寬敞的開放式浴室裡走動、盥洗。在窗邊如廁的父親卻赫然發現,窗子下方有一支手機正對著浴室拍攝。
父親急忙拍窗大喊並追出去,看見對方穿著藍色制服的背影,向飯店理論並調閱監視錄像,確認偷拍嫌犯是牡丹灣的員工;飯店方面不斷道歉,希望不要將員工移送法辦,因此纔未報警處理。
劉女表示,業者查出偷拍者是就讀大學觀光系的陳姓學生,事發至今半年,嫌犯不曾向她認錯道歉,飯店則單方面聲稱『沒有拍到任何照片』。但只要想起自己的裸照可能被留存或公開上網,就難以釋懷,說到激動處,劉女數度哽咽落淚。
在安泰人壽擔任協理的劉父表示,牡丹灣是麗致旗下加盟飯店,他直接與麗致總裁嚴長壽聯系,他轉述嚴長壽的說法,『這是個重大的顧客服務與管理的疏失,會要求進一步追查,並願意協調牡丹灣賠償被害者;除了退還住宿費用20萬,並要求陳某賠償20萬,飯店也賠償20萬元。』
劉父表示,幾經協調,飯店董事長曾忠信卻表示『經飯店內部調查,認為無具體證據顯示該實習生有犯法之事證』,企圖掩飾員工罪行,並規避飯店責任;後又推稱『陳某於臺中就讀,不易聯系』,要求劉家自行催款,令人氣憤。
臺北市消費者保護官王治宇表示,偷拍已涉及刑法窺視和竊錄罪,劉小姐可依法提起告訴,消費者遇到類似情況,應立即報警,保全所有證據,作為談判和訴訟的基礎。
該飯店執行董事吳叡弘接受電話訪問時表示,站在顧客至上角度,飯店願意退還劉家當晚住宿費用,但對方獅子大開口,賠償金從20萬元加碼到80萬元,還把嚴長壽扯進來,飯店無法接受;他也無法認同以召開記者會方式單方面指控。
(本文來源:中新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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