嫌犯(中)。
流竄作案88次,盜竊生豬近300頭。(四川)仁壽縣法院近日對『盜竊生豬』團伙的8名主要成員依法作出一審判決。震驚眉山、內江、資陽三地的生豬盜竊案終於塵埃落定。
撬門挖洞生豬頻頻被盜
2007年初的一天早上,50多歲的蔣老漢愁眉不展地走進仁壽縣汪洋鎮派出所。『老蔣,你咋又來了?你放心,一有消息我們會馬上通知你。』想起年前老蔣家6頭年豬被盜的案子至今未破,值班民警一臉歉意地邊說邊把蔣老漢讓進門來。『我是來報案的,我家的豬昨晚又被偷了!』
自2005年以來,仁壽縣警方就先後接到多起報警,祿加、禾加、鍾祥、汪洋一帶農戶養殖的生豬頻頻被盜。經專案組調查,在仁壽境內多處發生盜豬案的同時,周邊的資陽、內江等地也發生大量此類案件。
巧的是,這些案件有著共同特點:撬門、挖洞、毒狗,案發時寂靜無聲,失主房門被從外反鎖,現場多位於公路附近,交通方便。初步分析:應是一伙慣盜所為。但這伙神出鬼沒的『生豬大盜』是流竄作案的外來人員還是本地盜匪?專案組在陷入迷茫的同時加大了搜查盜豬賊蹤跡力度。
夜間巡邏民警發現盜賊棄車
2007年5月20日凌晨1點,鍾祥鎮一養豬場守夜人半夜發現不遠處有3個鬼鬼祟祟的黑影正乘著夜色向豬圈靠近。『乾什麼的?』守夜人一邊打開路燈一邊大聲呵斥。聞聽喊聲,3個黑影落荒而逃。
5月30日凌晨2時許,鍾祥派出所民警在巡邏時,忽見一輛面包車突兀地停在路邊。正欲上前盤問,面包車卻突然啟動往前衝去。見警車緊追不捨,車上人只好棄車而逃。經檢查,民警發現該車後排座位全部被卸下,車廂四周布滿牲畜糞便。
『狗靈』落網生豬案終告破
該車主是誰?是否是警方苦苦尋覓的『生豬大盜』?經調查,此車原籍成都,車主早在6年前就將該車賣到了內江。專案組決定,調查該車最後一個車主是破案關鍵。功夫不負有心人!該車來源終於查清:該車七易其主,最後一個車主是一個綽號叫『狗靈』的仁壽男子。
民警又開始了對『狗靈』的追蹤。一個多月過去了,一天傍晚,仁壽縣公安局刑警大隊副大隊長范優俊途經禾加鎮時,突聽一男子說:『狗靈,你腳好了?』『那天晚上把老子摔慘了……』另一名中年男子答話說。難道他就是『狗靈』?范優俊悄悄跟上該男子,直到對方走進禾加鎮幸福村的一間出租房。
很快,專案組掌握了此人基本情況:『狗靈』本姓鄧,39歲,是一名在逃犯,1998年曾偷了資陽一家地毯廠後在逃至今。8月17日,『狗靈』在家中被抓獲歸案。隨後,賀某、廖某某等10餘名團伙成員先後被抓獲歸案。
經審查,該團伙成員對他們伙同盜竊生豬的犯罪事實供認不諱。據團伙成員供述,鄧某某於2005年潛回仁壽禾加鎮後,便糾集賀某等社會閑散人員,利用農民養豬防盜意識差、安全防范措施少的特點,乘夜晚主人熟睡之機,采用翻牆入室或撬牆入室,進入農家將生豬盜出,用面包車拖回仁壽禾加等地廉價銷贓。2005年3月至2007年5月,該團伙成員流竄於資陽、威遠、仁壽等地,先後實施盜竊88次,入室搶劫2次,強奸1次,先後盜竊近300頭生豬,以及雞、鴨、羊、油菜籽、摩托車等物品,涉案財物價值達26萬餘元。
一審宣判8名主要成員獲刑
仁壽法院開庭審理此案。法院經審理認為,被告人鄧某某、賀某采用暴力、脅迫方法入戶搶劫他人財物,二人行為均已構成搶劫罪。被告人鄧某某、賀某、廖某某、謝某某、曾某某、唐某某以非法佔有為目的,秘密私竊他人財物,其行為均已構成盜竊罪。被告人鄧某某違背婦女意志,以暴力、脅迫方法強奸婦女,其行為已構成強奸罪。被告人唐某某、黃某某、粟某某明知是犯罪所得的贓物為貪圖便宜而收購,其行為已構成掩飾隱瞞犯罪所得罪。鑒於被告人賀某、唐某某、粟某某具有自首情節,應當酌定從輕判處。依照相關法律法規,法院依法作出一審判決:判處被告人鄧某某有期徒刑20年,並處罰金40000元,被告人賀某有期徒刑13年,並處罰金26000元,其他6名被告人也分別被判處有期徒刑或判處罰金。(華西都市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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