陝西省 網友: 2010-01-17 21: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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儘管見不得天日,也是一種文化,應該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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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 網友: 2009-05-29 19: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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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在的即是合理的,被需要存在的,有其存在價值的。往往無爲而治更健康,更順應時代發展。如果其沒有存在價值,不是被社會所需要的,也不會存在這麼多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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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 網友:呵呵 2009-05-01 00: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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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持,留鬼市”之“鬼”就在於它出現的時間和地點以及它所賣的東西是市面上很難找到的。“鬼市”的存在解決了在商店還未開張或已關閉時帶來的購物不便,也讓很多人買到了便宜實用而一般商店又買不到的物品。“鬼市”有它存在的合理性,百年而不衰,只要政府加以引導、規範,還是有存在的必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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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 網友: 2008-07-22 13: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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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該保留,政府採取適當的措施是有必要的,鬼市是一個城市民生民俗的標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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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 網友: 2008-07-08 1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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逛鬼市是一種文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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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 網友:清瀅 2008-06-27 15: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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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越來越不像天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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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肅省 網友:老7 2008-06-08 1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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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希望天津變成乾淨的沒有任何特色的大都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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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 網友:派頭兒 2008-06-01 0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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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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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 網友:正義之箭 2008-05-13 0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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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意有節制地保留。取其利於百姓買一些比較便宜的東西和配置“缺寶兒”的優勢——是其百年存在的理由之一,如同瀋陽道舊貨市場、古舊物品有其衆多遊人一樣,“鬼市”照樣可以成爲老天津衛的新的旅遊項目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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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 網友:aigu 2008-05-13 0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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希望有關部門給與鬼市的賣主們一定的有利政策,合理管理,取締不正當買賣,使正當傳統的有意義的舊景象保留下來。正確理解鬼市的含義,才能正確地展示天津的風情事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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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 網友: 2008-05-12 18: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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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須留!!!鬼市已經成爲一些市民的"大超市",我經常在週末去逛,可以買到即便宜而超市和商店買不到的東西.政府不能一刀切,光是建大商場和大超市,並不能滿足所有百姓的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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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 網友: 2008-05-12 16: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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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i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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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 網友:老熟人 2008-05-12 13: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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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裏的攤販就像約好了一樣,只要這裏不讓擺攤,過不了幾天大夥準會在另一個地點重新把市場搞起來。”經常在鬼市上淘換舊物的何先生說,“這裏的人有好多幾代都在鬼市混飯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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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 網友: 2008-05-12 12: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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髒亂差也好、藏污納垢也罷,這是因爲管理跟不上。要搞活舊物流通,不能因噎廢食、簡單取締,要進行疏導,打擊違法、規範場地和市場管理,使其經營活動有序開展,這纔是政府部門的職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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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 網友: 2008-05-12 10: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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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須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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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 網友: 2008-05-12 1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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傳統的東西留點吧,你看現在還有老天津衛的影子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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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 網友: 2008-05-12 09: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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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也支持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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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 網友: 2008-05-12 09: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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俺也支持保留鬼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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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 網友:應該 2008-05-11 16: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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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麼多年的市場能夠存留到現在 說明還是有他的生存空間 .北京比我們天津現代化多了,卻弄了還幾個舊物市場 天津對老百姓的事真的很不認真,堵 不是辦法 應該建立箇舊物市場才能把那些小商販管理起來,馬路也就不會堵了 賣假藥的也就沒有市場了 還能解決很多就業的機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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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 網友:茶包公主 2008-05-10 1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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幹嘛要取締?買點兒老百姓生活零碎兒很方便。更何況還有很多稀奇的東西。別動不動就把這些有味道的地方弄沒了,就差這點地界兒種草?得了!哪哪都跟貓甜的一樣,就城市化了,快打住吧。
立頂,保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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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 網友:成鋼 2008-05-09 1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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聽老輩人講過,‘鬼市’有兩種說法。1 在市場交易的時間大多在凌晨‘鬼呲牙’的時候,買賣雙方都打着燈籠來交易,故得名‘鬼市’2 在‘鬼市’交易的商品大多是‘非正道’而來,見不得人,故而叫‘鬼市’。當然,也有很多窮人來這裏變賣物品養家餬口的。到了八十年代至今,鬼市已經成爲‘跳蚤市場’的性質了,能夠買的很多便宜貨。這些也是天津人文文化的一種傳承,百年曆史肯定有他的道理。只要政府重視,將其規範化,保留這些對我們是有百利而無一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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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 網友: 2008-05-07 18: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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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該加以規範、保留。發達國家也有跳蚤市場。應保持城市的多樣性,使各個階層的市民的需求都能得到滿足。如果弄好了,甚至可以作爲一個旅遊景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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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知 網友:天上的星 2008-05-07 15: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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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鬼市”之“鬼”就在於它出現的時間和地點以及它所賣的東西是市面上很難找到的。“鬼市”的存在解決了在商店還未開張或已關閉時帶來的購物不便,也讓很多人買到了便宜實用而一般商店又買不到的物品。“鬼市”有它存在的合理性,百年而不衰,只要政府加以引導、規範,還是有存在的必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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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知 網友:不妥 2008-05-07 15: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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髒亂差,未必取締,但是一定要規範經營。那些賣假藥的肯定要取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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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信SINGNET 網友:祁庸庸 2008-05-07 15: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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堅決不能拆啊,我在鬼市兒買到過超多好貨,相當的值啊,別的地方根本淘不到,很多攤主都是超正的說,絕對的行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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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oD網絡信息中心 網友: 2008-05-07 15: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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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持,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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