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衛生部5月15日發出特急電報,要求加強抗震救災醫療衛生組織領導和信息報送。
該通知要求,受災地區衛生部門要立即建立救災領導機構,明確工作職責,根據各受災地區的實際需要,統籌協調轄區內醫療衛生資源,有力、有序、有效地開展醫療衛生應急救援工作。未受災地區衛生部門要立即建立援助災區抗震救災工作的領導機構,迅速組織醫療、防疫隊伍及預備隊,做好藥品、血液、醫療器械等急救物資准備,按照衛生部抗震救災工作領導小組的統籌安排,全力支援災區開展抗震救災醫療衛生工作。
各地衛生廳局要層層指定專人開展信息收集整理和報送工作,盡可能全面准確地掌握災區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情況、開展醫療救治和衛生防疫工作情況、救災工作中面臨的困難和問題,每日至少一次匯總上報衛生部。未受災地區要將派出醫療隊的工作開展情況、救援物資准備情況等,每日至少一次報告衛生部。各地和四川省派往災區的醫療隊,必須指定專人負責信息聯絡和報送工作,確定聯系電話並保持暢通,及時向派出部門和衛生部抗震救災前方協調組報告所處位置、人員數量、工作進展和面臨的困難、問題等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