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衛生部疾控局5月19日緊急印發了《緊急心理危機乾預指導原則》。
衛生部表示,心理乾預應在經過培訓的精神衛生專業人員指導下實施。心理危機乾預活動一旦進行,應該采取措施確保乾預活動得到完整地開展,避免再次創傷。同時,要嚴格保護受助者的個人隱私,不隨便向第三者透露受助者個人信息。
原則規定,對有不同需要的受災人群應綜合應用乾預技術,實施分類乾預,針對受助者當前的問題提供個體化幫助。本次,四川地震心理危機乾預人群分為四級。乾預重點應從第一級人群開始,逐步擴展。一般性宣傳教育要覆蓋到四級人群。
第一級人群:親歷災難的幸存者,如死難者家屬、傷員、幸存者。第二級人群:災難現場的目擊者(包括救援者),如目擊災難發生的災民、現場指揮、救護人員(消防、武警官兵,醫療救護人員,其他救護人員)。第三級人群:與第一級、第二級人群有關的人,如幸存者和目擊者的親人等。第四級人群:後方救援人員、災難發生後在災區開展服務的人員或志願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