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題】汶川地震抗震救災特別報道
『被告人王某故意傷害他人身體,致人重傷,其行為觸犯了……』5月27日上午,在四川省廣漢市法院帳篷裡的臨時法庭上,廣漢市檢察院公訴人的聲音鏗鏘有力。
在汶川大地震中,廣漢市法院審判庭嚴重受損,成為危房。為了保證公訴案件在法定期限內如期辦理,廣漢市檢察院同法院多次協商後,決定在一空地上搭建帳篷建成『臨時法庭』。檢察乾警一面開展抗震救災活動,一面認真辦理案件。該院至今沒有出現超期羈押和超時辦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