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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青島市公安局經過縝密偵查,迅速偵破一起散布地震謠言、擾亂公共秩序案件,違法嫌疑人王某某等兩人已被青島李滄公安分局查獲。
5月30日晚,青島市公安局接到有人散布地震謠言的舉報後,立即抽調精乾力量組成專案組,連夜展開偵查。專案組民警通過大量的調查發現,市民多某接到自稱是"地震局"的電話,說晚上要發生地震,讓其躲避一下。多某接到"地震"的電話後,產生恐懼,隨後與青島市地震局電話核實,市地震局予以否認。
專案組民警通過縝密偵查,依法傳喚了王某某等兩人,兩人到案後,對散布謠言的違法事實供認不諱。公安機關將予以治安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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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於"散布謠言,謊報險情、疫情、警情或以其他方法故意擾亂秩序的行為",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二十五條之規定,處以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較輕的,處五日以下拘留或五百元以下罰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