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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來五年中國反腐走向何方?
今天各大報紙刊發的中共中央《建立健全懲治和預防腐敗體系2008———2012年工作規劃》,給出了答案。
這一規劃確定,未來5年的反腐工作目標是,『建成懲治和預防腐敗體系基本框架,拒腐防變教育長效機制初步建立,反腐倡廉法規制度比較健全,權力運行監控機制基本形成,從源頭上防治腐敗的體制改革繼續深化,黨風政風明顯改進,腐敗現象進一步得到遏制,人民群眾的滿意度有新的提高』。
『這是今後5年我國推進懲治和預防腐敗體系建設的指導性文件。』有關專家今天在接受本報記者采訪時指出,『這表明我國將持續推進反腐敗關口的前移。』
反腐敗關口前移始於三年前
一個有趣的現象是,雖然世界各國國情不同,但反腐敗工作重心的變化卻有著同樣的規律:在反腐敗早期,各國往往把打擊貪污犯罪作為工作的重心。隨著反腐敗的深入,工作重心就逐漸從懲治腐敗轉移到教育公務員遵紀守法、預防公務員違法犯罪方面。
中國反腐敗工作遵循同樣的軌跡。自上個世紀80年代以來,國家反腐敗的工作主要集中在懲治重大貪污犯罪案件上,先後查處了一批貪官污吏。
權威資料顯示,20世紀80年代,全國省部級乾部職務犯罪受到法律制裁者只有兩人,違法犯罪的經濟數額為幾千元到兩萬多元;90年代上昇為15人。2000年至2007年,這個數字上昇到70人以上,個人案數額從幾十萬元到幾千萬元不等。
『如果我們只抓懲治這一手,可能會一時見效,但往往會出現「前腐後繼」的現象,損害黨和政府的肌體和形象,使反腐敗工作付出更大成本。』從事反腐研究的專家指出,『就像治感冒,吃一般的藥治的是表面,我們要研究病理病根,從源頭抓預防,效果纔會越來越明顯,反腐力度纔會越來越大。』
據介紹,中國政府對腐敗預防的重視從2000年前後就開始了,但將預防作為反腐敗重要戰略提出是在2005年。
這年1月,中共中央頒布了《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監督並重的懲治和預防腐敗體系實施綱要》。
這份將長期影響我國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的指導性文件提出:『到2010年,建成懲治和預防腐敗體系基本框架。再經過一段時間的努力,建立起思想道德教育的長效機制、反腐倡廉的制度體系、權力運行的監控機制,建成完善的懲治和預防腐敗體系。』
2007年9月13日,中國國家預防腐敗局成立,被外界解讀為我國努力把預防腐敗工作引向深入的一項重大舉措。
成立未滿一年,國家預防腐敗局業績令人刮目。尤其在汶川地震災後恢復重建中,『事後監督向事前監督轉變』的思路體現得淋漓盡致。
據統計,截至6月23日12時,民政部會同財政部向地震災區下撥370.2億元,安排中央救災物資采購資金14.7億元。共接收國內外捐贈款物524.78億元,實際到賬款物510.78億元。
如此龐大的資金款物,『總體的使用情況是好的,沒有出現更大的、更多的問題』。在今天下午國務院新聞辦公室舉行的新聞發布會上,監察部部長、國家預防腐敗局局長馬說出了這樣底氣十足的話。
據馬透露,地震發生後,從中央到地方迅速形成覆蓋廣泛、層次清楚的各級監管機構。關於抗震救災資金物資監管的規范性文件和配套規定『火線出臺』,國務院也頒布了《汶川地震災後恢復重建條例》和一系列的制度,這些制度為抗震救災資金物資的管理和監督提供了明確的依據。監督檢查也是同步展開,5月30日,中央紀委監察部派出了兩個專項檢查組:一路是對北京的中央有關部委、群眾團體、社會組織進行監督檢查,一路深入到受災最重的四川省,對省直機關和市、縣、鄉、社各級接受分配使用救災款物的情況進行監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