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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從中國財政部獲悉,為了加強資金監管,提高資金使用效益,財政部日前下發通知,就進一步做好抗震救災資金物資監管工作提出要求。
財政部通知要求,災區財政部門應按照中央抗震救災資金物資監督檢查領導小組總體工作部署,充分發揮財政監管職責,與紀檢、監察、民政、審計等部門形成合力,共同做好抗震救災資金物資監管工作。
同時,災區財政部門要進一步加強對抗震救災相關政策落實情況和資金管理使用情況的監督檢查,督促抗震救災資金有關政策及規章制度落到實處,確保抗震救災資金不出問題、少出問題,發揮抗震救災資金效益。
通知要求,災區財政部門要高度關注抗震救災資金政策的執行情況,注意發現和反映制度執行中不規范、政策不完善的問題,督促和指導有關地區和部門特別是基層單位,從實際出發制定具體管理辦法。
財政部強調,要強化財政監督檢查,對抗震救災資金管理使用及政策執行中存在的違法違規問題,一經發現,依法嚴肅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