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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十一日,中國環境保護部和中國科學院在北京聯合發布了《全國生態功能區劃》。對此,環保部副部長吳曉青指出,該區劃在中國尚屬首次。
吳曉青說,建國以來,中國先後開展了自然地理區劃、氣候區劃、植被區劃、農業區劃等工作,基本上掌握了氣候、土壤、植被、水文的空間分異規律。生態功能區劃是在深入認識這些規律的基礎上,依據生態系統內在的屬性特征,對其在空間呈現的同一性和差異性作出的科學劃分,在中國還是首次。
據介紹,《全國生態功能區劃》由中國環境保護部和中國科學院共同編制完成的。它對中國的生態空間特征進行了全面分析,對生態敏感性、生態系統服務功能及其重性進行了評價,確定了不同區域的生態功能,提出了中國生態功能區劃方案。
據此方案,中國被劃分為二百一十六個生態功能區。其中,具有生態調節功能的生態功能區一百四十八個,佔國土面積的百分之七十八;提供產品的生態功能區四十六個,佔國土面積的百分之二十一;人居保障功能區二十二個,佔國土面積百分之一。
吳曉青認為,這部生態功能區劃為中國制定重大經濟技術政策提供了技術服務。也是基於生態環境保護的產業結構調整和布局的重要決策依據,是依法加強資源開發環境監管的重要尺度,是實施區域生態環境分區管理的基礎和前提。(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