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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北京警方破獲的首起倒賣奧運門票案在西城法院開庭。何某當庭承認通過他人搜集千餘身份信息,冒名在網上申購奧運門票,並准備將中簽的奧運門票高價倒賣。幫助何某搜集身份信息的付某作為第二被告也一同被訴非法經營罪。
『我對指控沒有意見。』有著研究生文化程度、曾開辦廣告公司的被告何某當庭認罪。何某說,去年5月,廣州安華理達律師事務所經人介紹找到他,委托他幫助申購大量奧運門票。簽下協議後,何某一方面找朋友付某幫忙,付某通過親戚的建築隊搞到了470張身份證復印件。『此外,我還托一個朋友從網站下載了500餘人的身份信息。』何某用這千餘身份信息在網上開立購票賬戶和銀行賬戶申購奧運儀式及比賽門票。
『當時我不知道門票轉讓的政策,後來纔知道自己違法了。』何某說,面對這麼大的網上申購『工程』,他專門聯系了一家電腦學校,請老師和同學們一起幫他在網上申購門票,共計中簽了千餘張奧運門票。門票的銷路沒有讓何某擔心。『律所答應給我門票款的50%至60%作為傭金,門票多多益善。』何某說,他還將幾張開幕式的門票轉售,『開幕式門票官方售價最高5000元,我給他們的價是兩萬多。』
但在取票時,因為只有身份證復印件,不符合取票規定,何某轉戰多家銀行都沒能拿到門票。何某只得花錢制作假身份證企圖蒙混過關。『我僱了兩個跑腿公司的人幫我去取票,結果被銀行發現用假身份證,我也被抓了。』何某說。檢方認為,兩被告人冒用他人身份購買並高價出售奧運門票的行為,擾亂了市場秩序,情節嚴重,應以非法經營罪追究刑事責任。
不過,第二被告付某卻不認為自己犯罪:『我就是幫忙找了些身份證復印件,不知道他們之間如何交易,沒有非法經營。』
昨天此案沒有當庭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