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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國家煤礦安全監察局日前通報了遼寧省沈陽市法庫縣柏家溝煤礦『8·18』瓦斯爆炸事故,同時要求各地深刻吸取事故教訓,切實加強煤礦安全生產工作。
記者21日從安全監管總局了解到,2008年8月18日8時50分,遼寧省沈陽市法庫縣柏家溝煤礦二水平301采煤工作面發生一起瓦斯爆炸事故。事故當班下井81人,事故區域37人,經全力搶救,先後搶救出14人,其中2人經醫院搶救無效死亡。截至20日17時,該事故已造成21人遇難,12人受傷,尚有4人下落不明。
事故發生後,安全監管總局局長王君,安全監管總局副局長、煤礦安監局局長趙鐵錘作出批示,要求全力搶救下落不明人員,核查入井人數,查明事故原因,吸取事故教訓;並指派煤礦安監局副局長王樹鶴立即帶領有關人員趕到事故現場指導、協調搶險救援工作。
柏家溝煤礦為股份合作制小煤礦,核定生產能力為每年10萬噸,屬低瓦斯礦井,斜井開拓,中央邊界式通風。經初步分析,該礦301回采工作面通風管理不到位,造成瓦斯積聚,工作面違章放炮產生明火,引起瓦斯爆炸。瓦斯爆炸事故的具體原因還待進一步調查。
安全監管總局有關負責人指出,這起事故的發生,反映出該礦安全主體責任不落實,采掘布置不合理,現場管理混亂,瓦斯管理不到位,瓦斯監測監控系統失效,教訓極為深刻。
安全監管總局、煤礦安監局要求各地,深刻吸取事故教訓,切實加強『一通三防』管理工作,進一步加強放炮管理,繼續深化隱患排查治理工作,切實加強煤礦安全生產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