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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從鄭州市紀律檢查委員會獲悉:今後領導幹部子女出國自費留學或定居,都要先經過紀檢機構審覈,必要時接受廉政談話。
鄭州市8月30日召開領導幹部廉政談話會,會議公佈了《鄭州市領導幹部“四會一課”廉政教育暫行辦法》,首次將關鍵時期對領導告誡廉政談話形成制度。
據介紹,所謂“四會一課”制度,就是在違紀行爲高發期之前,對領導幹部警示教育,防止和減少腐敗行爲發生。“四會”是指重大節假日、職務變動、個人重要事項和輕微違紀廉政教育談話會;“一課”是指定期對領導幹部進行反腐專題教育。
據悉,重大節假日廉政談話會一般指在春節、中秋節等節日前20天左右集體談話;職務變動廉政教育談話會是指在換屆、選舉、任期屆滿前以及由非領導職務轉任或提拔擔任領導職務時,有針對性地開展反腐教育,防止和減少拉票、賄選、突擊提拔幹部等違紀違法行爲的發生。個人重要事項廉政教育談話會是指涉及領導幹部子女婚喪嫁娶以及買房等個人重大事項的廉政談話,其中領導幹部涉及本人、子女婚嫁喜慶事宜擬邀請管理服務對象參加的;配偶、子女出國(境)定居或自費留學的;本人、配偶、子女營建或以非市場價格買賣私有住房的;本人在企業或其他經濟實體兼職的這四種行爲,應該事先報告紀檢監察機關,也可報告給市、縣(市)區領導幹部廉潔自律工作辦公室,紀檢監察機關認爲必要時進行廉政談話。
輕微違紀廉政教育談話會是指羣衆反映或紀檢監察機關在履行職責中發現領導幹部有輕微違紀違法行爲或違紀違法苗頭時,進行提醒和誡勉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