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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1991年到2001年,十年的時間,他由一個名不見經傳的人,變成資本市場大鱷,得益於他的『老師』夏鼎鈞。
夏鼎鈞是從中國金融學院下海的。海南作為各方利益交織的淘金熱土,中國金融學院與中國銀行北京分行信托投資公司等合資,成立了海南華銀信托投資有限公司,由夏代表中國金融學院出任海南華銀副總經理。
京城的背景令其獲得島上各路豪傑的信任,而他在金融界多年的人脈,使其能從各地銀行融來大批資金,更被視為手眼通天的人。
夏鼎鈞是一個極具開拓意識的人。他先是提出到北京發展業務,將海南華銀一分為二,北京的稱為北華銀,海南的稱為南華銀。之後他想到包裝中國公司去美國上市,於是選中了華晨中國。夏鼎鈞經常在美國跑上市的事,國內負責資金調配的事則交由石雪辦理。不久,石雪就成為握有實權的北華銀的財務部經理。
跟著夏鼎鈞,他學到了不少也見識了不少。自1993年3月,他開始發達起來。此時,石雪正式被任命為總經理助理,負責北華銀,1994年4月,昇任北華銀副總經理。地位變了,他的派頭也就大了。這時候的夏老師已經被他稱之為老夏了。夏鼎鈞也於1994年向人民銀行海口中心支行提出辭呈,並從1995年開始,不再從海南華銀領工資。
1993年,南華銀參與組建了大連證券。從1995年開始,石雪通過各種辦法,最終取得了大連證券的實際控制權。據一位知情人透露,正是從此開始,石雪的權力欲迅速膨脹,加上他那一副高大的北方漢子模樣,身邊的人都稱他為『老大』。出門前呼後擁,派頭十足,對手下的工作人員,呼來喝去,有時不滿還拳腳相向。他本人的生活也漸趨奢華,一次小型聚會,竟喝掉20箱高檔紅酒。
1996年石雪成為大連證券的董事長。1998年5月,接管南華銀工作,取代原負責人成為總經理和法定代表人。自此,石雪已成為海南華銀的掌門人,並實際控制大連證券,成為資本市場上不可小覷的人物。
偽造憑證欲騙央行14億
2001年由石雪導演的七家金融機構、上百人參與偽造金融憑證的詐騙大戲,一下子使他成為國內資本市場上的『著名人物』。2004年當他第一次站在被告席上之時,法庭上就詳細指控了他詐騙的經過。一連11天的庭審,一切鮮為人知的內幕被一一撕開。
詐騙的起因是因為當初在支持華晨中國海外上市時,海南華銀花費了大量的費用,這些費用成為海南華銀沈重的經濟負擔。
因此,自1991年以來,海南華銀公司向大連證券、新華證券及河北省證券公司秦皇島證券交易營業部、遼寧錦州證券、秦皇島商業銀行、江蘇無錫商業銀行天湖支行拆借了大量資金,形成了10多億元巨額債務無法償還。此事一直拖到1998年。
1991年上半年,海南華銀公司將當時上海股市的龍頭股『電真空』,從100多元拉抬至900多元,是中國股市的第一莊,當時以至於市場行情一旦看漲,便有人猜測為華銀所為。海南華銀公司正因此於1998年被中國人民銀行勒令停業整頓。
有關部門調查發現,在2000年初,海南華銀公司負責人石雪,在了解到中國人民銀行在對信托投資公司清理整頓,優先清償個人債務時,便策劃將海南華銀公司所欠大連證券、新華證券等六家單位的機構債務,轉化為個人債務,以騙取人民銀行巨額兌付資金140876.4萬元。
為達此目的,石雪授意大連證券、新華證券、河北省證券公司秦皇島證券交易營業部、錦州證券、秦皇島市商業銀行、無錫商業銀行天湖支行等六家單位,偽造憑證,私刻印章,編制了虛假的賬目,並向有關人員傳授偽造憑證、篡改會計賬目、報表的要點,以應付人民銀行的核查。
紙終究是包不住火的。2002年1月9日,在中國人民銀行總行召開的一次會議上,海南華銀公司與大連證券、新華證券六家單位,均將偽造的材料上報給中國人民銀行總行,意欲騙取巨額兌付資金。可是,這些偽造的材料被中國人民銀行總行看出了漏洞,其詐騙之用心昭然若揭。
在2008年1月8日,海南海口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判決認定,石雪是這起金融憑證詐騙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其行為已構成金融憑證詐騙罪未遂。
策劃非法集資24億
意圖詐騙央行14億元未能如願,結果卻被發現了更大的問題。
2002年3月26日,中國人民銀行總行向國務院領導專題作了『請求司法機關查處海南華銀國際信托投資公司違法犯罪行為的請示』。請示稱:1995年7月起,海南華銀公司委托大連證券等六家金融機構,向社會公眾發售沒有對應實物券的『國債代保管憑證』,涉嫌變相吸收公眾存款。
公安機關立即立案查處。專案組調查發現,1996年9月,石雪擔任大連證券公司董事長、總經理後,在其組織策劃下,大連證券利用自制的虛假憑證,以承諾還本付息為誘餌,向社會銷售虛假國債。自1997年10月1日至2002年4月30日,大連證券通過其下設的解放街營業部、瓦房店營業部、中山路服務部三家營業部,共銷售虛假國債243495.31萬元。
大量吸收公眾存款的目的,則在於意將更多的熱錢收歸海南華銀公司支配,以便在股市進行市場操縱,獲取更大的利潤。為了做莊操縱股價,不惜違反國家明文禁止的法律,從事非法集資行為。
2002年4月因涉嫌非法吸收公眾存款,不滿39歲的石雪被海南省公安廳監視居住,同年9月因涉嫌金融憑證詐騙罪被海口市檢察院批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