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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美國媒體報道,美國密歇根州一名犯有盜竊罪的男子9月22日獲得一項另類刑罰:將兒子那句“爸爸,別偷東西”的話寫在手上或胳膊上,保存時間爲7個月,以便他將這個明智的建議牢記心中。
密歇根州卡拉馬祖市法官帕梅拉?萊特沃特說,這一想法源於判刑前與犯人之間的一次談話,在那次談話中現年27歲的丹尼爾?克利蘭德提到了他6歲大的兒子曾建議他“別偷東西”。萊特沃特表示,將這句話寫在他手上或胳膊上,這是對這位“罪犯爸爸”最好的處罰辦法。
據《卡拉馬祖公報》報道,鑑於他是位重犯,法官原本想判處克利蘭德7個月的監禁。但是,法官萊特沃特強調說,克利蘭德今後不會再有機會逃避牢獄之刑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