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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糾正不正之風,切實解決損害群眾利益的突出問題
(一)深入開展專項治理
重點解決物價、生態環境保護、食品藥品質量、安全生產、征地拆遷等方面群眾反映強烈的問題。采取有效措施,進一步整治和規范市場秩序,確保中央價格監管政策的落實。加強對環境污染防治政策措施落實情況的監督檢查,對不認真履行環保職責、嚴重損害群眾環境權益的地方和單位,追究有關人員特別是領導乾部的責任。健全食品藥品安全監管制度,嚴肅處理重大質量安全事件。開展對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執行情況的監督檢查,進一步加大責任事故調查處理力度,堅決查處事故背後的失職瀆職行為和腐敗問題。嚴肅查處征收征用土地和礦產資源開發中的違紀違法行為。
(二)著力解決損害群眾利益的突出問題
按照黨中央、國務院部署,根據全市經濟社會發展需要,圍繞人民群眾反映強烈的突出問題,確定糾風工作內容。重點強化對社保基金、住房公積金和救災專項資金的監管。加強對抗震救災應急款物管理和對口支援工作的監督檢查。堅決糾正公共服務行業侵害群眾消費權益等問題。強化對中介機構的日常監管,規范行業協會、市場中介組織服務和收費行為。圍繞義務教育經費保障機制改革加強監督檢查。加強醫德醫風建設,健全醫療衛生機構績效評價制度,推行網上藥品集中采購,嚴格醫藥和醫療器械價格監管。規范涉及農民負擔的行政事業性收費管理,治理涉農亂收費。整頓農資市場秩序,堅決糾正和查處截留挪用、克扣政府支農惠農補貼款等損害農民利益的行為。查處侵害農民和進城務工人員利益問題。繼續做好清理規范評比達標表彰工作,糾正舉辦節慶活動過多過濫問題,大力精簡會議和文件。
(三)健全防治不正之風的長效機制
落實行風建設責任制,堅持『管行業必須管行風』。廣泛開展與社會、企業、群眾利益密切相關的部門和行業的民主評議,逐步建立和完善科學規范的行風評議評價體系、運行方式和結果運用機制。辦好政風行風熱線,督促有關部門及時解決群眾的合理訴求。
七、狠抓查辦案件工作,嚴肅懲處腐敗分子
(一)堅決查處違紀違法案件
以查處發生在領導機關和領導乾部中濫用職權、貪污賄賂、腐化墮落、失職瀆職的案件為重點,嚴肅查處官商勾結、權錢交易和嚴重侵害群眾利益以及利用乾部人事權、司法權、行政執法權、行政審批權索賄受賄、徇私舞弊的案件。嚴肅查處違反政治紀律的案件。嚴肅查處規避招標、虛假招標及違法轉包分包和非法批地、低價出讓土地、違規審批房地產開發項目或擅自變更規劃獲取利益的案件。嚴肅查處金融領域違規授信、內幕交易、挪用保險資金、違規發放核銷貸款和資產處置的案件,隱匿、侵佔、轉移國有資產的案件。嚴肅查處為黃賭毒等社會丑惡現象和黑惡勢力充當『保護傘』的案件。嚴肅查處賄賂案件,既要依法懲處受賄行為、又要依法懲處行賄行為,加大違紀違法款物追繳力度。
(二)深入開展治理商業賄賂工作
繼續推進自查自糾和專項治理。深入貫徹落實《關於在治理商業賄賂專項工作中推進市場誠信體系建設的意見》、《關於建立健全防治商業賄賂長效機制的意見》,堅決糾正不正當交易行為,規范交易活動。重點查處工程建設、土地出讓、產權交易、醫藥購銷、政府采購、資源開發和經銷等領域以及銀行信貸、證券期貨、商業保險等方面的商業賄賂案件。嚴禁中資企業和其他取得收入的組織在國(境)外的商業賄賂行為,依法查處國(境)外經濟組織在我國內地的商業賄賂行為。利用經濟處罰、降低或撤銷資質、吊銷證照等多種手段,嚴厲懲治商業賄賂行為。建立和完善商業賄賂犯罪檔案查詢系統、不良行為記錄制度。完善市場競爭行為和懲治商業賄賂的制度規范,建立健全我市防治商業賄賂的長效機制。
(三)提高執紀執法水平
堅持依紀依法辦案。嚴格履行辦案程序,按照規定權限正確使用辦案措施。堅持嚴肅執紀、公正執法,文明辦案。加強對辦案人員的教育培訓,提高辦案人員的綜合素質。加強對辦案全過程的監督檢查,定期對各執紀執法機關和辦案人員履行職責的情況進行考評,及時糾正存在的問題。健全舉報人和證人保護制度。對誣告陷害的,要嚴肅查處。為受到錯告、誣告的同志澄清是非。加強對涉案款物的管理。認真對待申訴及復查事項,切實保障涉案人員的合法權利。
改進辦案方式和手段。加強對新形勢下辦案工作特點和規律的研究,嚴格區分違紀與違法界限,正確把握政策和策略,綜合運用法律、紀律、行政和經濟處罰、組織處理等方式和手段,增加辦案科技含量,提高辦案能力和水平。
(四)健全查處案件的協調機制
進一步完善反腐敗協調小組工作機制,充分發揮組織協調作用。由紀委書記擔任同級黨委反腐敗協調小組組長,加強對重大腐敗案件的協調、指導和督辦。加強紀檢、審判、檢察、公安、監察、審計等執紀執法機關的協作配合,完善跨區域協作辦案及防逃、追逃、追贓機制,進一步形成懲治腐敗的整體合力。
(五)發揮查辦案件的綜合效應
剖析典型案件,總結教訓,堵塞漏洞。堅持以查促管、以查促建、以查促教,切實起到查處一案、警示一方、教育一片的作用。針對案件中暴露出的苗頭性、傾向性問題,深入查找體制機制制度方面的薄弱環節,有針對性地提出意見和建議,實現查處案件的政治效果、社會效果、法紀效果相統一。
八、采取有力措施,保證各項任務落到實處
(一)加強領導,落實責任。各級黨委(黨組)是反腐倡廉建設的責任主體,要切實擔負起全面領導懲治和預防腐敗體系建設的政治責任。要堅持黨委統一領導,黨政齊抓共管,把貫徹落實《實施辦法》列入黨委、政府重要議事日程,同經濟社會發展工作一起部署、一起落實、一起檢查。要嚴格執行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黨委(黨組)書記負總責,領導班子中確定一名負責同志具體抓,其他成員根據分工抓好職責范圍內的工作。紀委要認真履行職責,充分發揮組織協調作用,協助黨委抓好任務分解和落實,制定工作方案,明確目標要求,加強督促檢查。
(二)明確任務,狠抓落實。各區縣各部門要按照市委《實施辦法》的要求,明確牽頭單位和協辦單位,實行嚴格的責任制。牽頭單位要制定具體的推進方案,把工作任務逐項落實到部門和責任人,提出完成標准、措施和時限要求,積極組織有關方面抓好落實。各區縣、各牽頭單位每年第一季度總結上一年度各項任務完成情況,向市懲治和預防腐敗體系建設工作領導小組提交工作報告。協辦單位要積極配合做好工作,明確專人負責。
(三)加強監督,完善機制。各級紀檢監察機關要完善督查機制,加強督促、檢查和指導,發現問題及時解決。要把貫徹落實《實施辦法》情況作為巡視工作的重要內容。完善考核機制,要把貫徹落實《實施辦法》情況列入對領導班子和領導乾部的考核評價范圍,作為工作實績評定和乾部獎懲的重要內容。完善獎懲機制,總結典型,推廣經驗,表彰先進,鞭策後進。對不認真履行職責、貽誤工作、造成不良影響的,要追究有關人員的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