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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個月前,文山麻栗坡縣灑西村百餘村民因一口私自開挖的鎢礦徵用糾紛同當地政府發生衝突,衝突中一名村民被槍擊致死,另有16名村民、5名民警受傷。法院一審判決灑西村村長項廷光有期徒刑四年,另有4名村民被判處一至三年不等的有期徒刑。一審宣判後,5名被告均提起上訴。文山州中級法院於11月5日駁回上訴,維持原判。
2008年4月20日,灑西村百餘村民爲維護他們在大丫口林地私自開挖的一口鎢礦,拒絕在未補償前被徵用,相約阻止紫金礦業下屬的金瑋礦產公司在灑西分廠的開工生產。民警到現場維持秩序,與村民發生衝突。混亂中村民陳昌發當場被槍擊致死,另有16名村民及5名民警在打鬥中受傷。
事發後,一些村民被帶走接受調查,最終項廷光等五人被提起公訴,涉嫌犯有非法買賣爆炸物和聚衆擾亂社會秩序罪。
公訴機關稱,2007年9月28日,麻栗坡金瑋礦產公司按照當地縣政府的鎢礦資源整合方案,完成對灑西礦區的接管工作。但自2007年11月以來,灑西村村民多次到該公司阻止公司開工,致使公司無法正常營業。今年4月19日,項廷光得知金瑋公司將於次日開工,便通知其他被告人,令其分別告知村民前去阻止公司開工生產。
2008年9月27日,麻栗坡縣人民法院一審宣判村長項廷光被判處四年有期徒刑,至今在押。項朝榮等4人則被判處一至三年不等的有期徒刑並宣告緩刑,於同日被釋放回家。
10月6日,項廷光、項朝榮等5人不服一審判決,向文山州中級法院提起上訴。11月5日,文山州中級人民法院作出駁回上訴、維持原判的二審裁定。
事件起因:礦區歸屬難劃清
辯方律師透露,此案的關鍵在於大丫口林地的權屬問題。村民們認爲金瑋公司在村屬林地上徵用林地,須先補償後開發。金瑋公司則表示,礦產資源整合是政府的事情,他們只負責開發。
據瞭解,村民與金瑋公司所爭執的是一塊鎢礦富集區。村民稱,早在1954年麻栗坡縣政府即將此地劃分給灑西村。然而2007年初,麻栗坡縣礦產資源整頓前夕,縣林業局在林改過程中將該地塊確權給了猛硐村委員會(灑西村的上級行政機構),隨後將其中的富礦區劃歸金瑋公司開發。今年1月4日,村長項廷光代表灑西村向縣政府申請重新確權。次日,該申請被受理。
當地政府於今年2月26日作出《處理決定書》,稱爭議地塊是過去林地確權過程中未分配的“剩餘地塊”,並稱“由於爭議雙方均未能提供有效證據,證明爭議地的權屬”,將林地一分爲二,其中靠灑西村東南面的地歸灑西村所有,靠西北面且離國有林較近的林地(包含爭議中最核心的大丫口林地)歸猛硐村委員會所有。該處理決定作出後兩個月,衝突事件就發生了。今年8月,灑西村小組向法院提出行政訴訟,要求撤銷麻栗坡縣林業局2007年的確權認定以及縣政府今年2月的《處理決定書》。此案於11月18日在雲南省文山州中級法院開庭審理,目前尚未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