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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判緩刑一個月後突然發表聲明要翻案 |
被判定在『華南虎事件』中造假的周正龍,在2008年11月17日被判有期徒刑2年6個月,緩期3年執行後,回家閉門不出。昨日晚間,周正龍突然發表聲明稱『虎照真的,沒有作假』,並『特要請鑒定』。
聲明:虎照沒有作假
新快報記者接到的這份『聲明』全文如下:『我於2007年農歷8月至九月,跟蹤老虎,9月二十七日在山上住兩天,下小雨,跟蹤腳印,只到吃野豬的現場,看見虎的後半身,照到的,照相機不行,沒有衝洗出來,是一只成年虎,是母虎,因為腳印大。10月3日前,我一直在山上,跟蹤10月3日凌晨上山和4點多看見一只年輕虎,4張照片都有大的變化,總共跟蹤一個月見過兩次面。特要請鑒定。特此聲明,虎照是真的,沒有作假。聲明人:周正龍。2008年冬月二十二』。
在落款處,還蓋了手指模印和一個『周正龍』的紅色方章。
據了解,這份『聲明』是周正龍所寫,讓他女兒用數碼相機拍照,從網上傳給了北師大副教授劉裡遠,劉裡遠是一直認定『真虎說』的挺虎派人士。
據劉裡遠稱,『聲明』是周正龍親筆所寫。對照早前網上流傳的周正龍在旬陽看守所會見律師時的筆錄簽名,似乎有差別。劉裡遠解釋道,『聲明』字跡寫得比較正規。其內容周正龍在電話裡還給他念了一遍。
劉裡遠還介紹了周正龍發表『聲明』的動機,他稱:『周回家之初,身體虛弱,加上腿痛病嚴重,拒絕見媒體。待稍事安穩後,開始喊冤叫屈。最先接受電視媒體采訪時,因口口聲聲說虎照為真,電視臺擔心不便播出,終止采訪。這次寫下了這個聲明,這是他拍虎照以來的第一次以書面文字表達他的態度。』
周正龍:現在無法生活
新快報記者撥通了周正龍的電話,由於早前記者曾多次電話采訪過周正龍,可以確認是他的聲音。記者表明身份,詢問有關『聲明』的事,周說現在家裡來客人了,讓記者有話快說。當記者向他求證聲明是不是他寫的,他回答道:『不是我寫的是誰寫的?』再問他為什麼要翻案呢?周反問道:『你為什麼要問這個問題?』當記者問及他現在的生活時,他則聲稱『無法生活』,然後說了一串怨言。而且,他很快以家裡還有事為由掛掉了電話。
律師:能否鑒定是關鍵
記者還就『聲明』采訪與華南虎事件有關的一些關鍵人士。
顧玉樹是周正龍案件的二審辯護律師。他說已經得知周正龍會發表聲明,但具體內容還不詳。兩三天前,周正龍向顧律師提及此事,並希望顧能繼續為他准備申訴材料。顧律師認為周在緩刑期間如果認為審判有錯誤,是可以提出申訴的。
而對於周正龍為什麼要翻案,顧律師認為正如他們在二審中提出拍照細節尚有待查清,要求對照片進行PS鑒定、對周正龍進行測謊、請傅德志、劉裡遠等人出庭作證,可惜未被法庭接納,造成了周正龍案斷疑未消的局面,而當周出獄後壓力減少了,提出翻案也是能夠理解的。
周正龍翻案的可能性有多大?顧律師稱,關鍵在於虎照的鑒定能否進行,即便法院同意重新鑒定,但能否找到鑒定機構還是問題。顧律師相信從技術的角度去鑒別真偽並不難。
昨日,一位與華南虎事件有關聯的陝西官方人士向記者表示:不久前已經聽聞周正龍可能翻案的消息,但周真的發表聲明,還是頗令人震驚。原本應該查清的事件還是給大家留下這麼多的疑問,或者各界真的要認真研判一下周正龍的聲明了。(注:周正龍聲明原文照登,文句不通之處未做改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