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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調整居民集中供熱價格的通知》:從2008年采暖期開始,『采暖期居民住宅集中供熱價格按建築面積,由現行每平方米20元調整為25元。』
那我們在暖氣費漲價前已經交過今年采暖費的要怎麼辦,還要補交嗎?如果需要補交有期限嗎?聽說在期限前沒有補交還要收滯納金?這也太不合理了吧,為什麼買完房房價降了不給退差價,暖氣費漲了就得補差價啊,絕對的霸王條款!!!(網友:補交采暖費)
[737437] 天津市 網友 111 ip地址:[218.67.133.*] 於2009-06-20 13:29 發表評論: |
我們預交的市全部款項爲什麼還要補差價呢太不合理了絕對的霸王條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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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87199] 天津市 網友 ip地址:[124.249.130.*] 於2009-04-02 11:58 發表評論: |
太不合理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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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81859] 天津市 網友 wwjren ip地址:[60.28.158.*] 於2009-03-23 11:08 發表評論: |
房價降了要退還差價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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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7675] 天津市 網友 天津市供熱辦 ip地址:[117.9.222.*] 於2008-12-31 15:15 發表評論: |
今年我市調整熱價後,已經交費的用戶還需要補交差額部分,其原因: 一是,因爲此次熱價調整的是2008採暖季的採暖費,而供熱單位預收的也是2008採暖季的採暖費。 二是,在《天津市居民住宅供用熱合同》中,也已註明“如遇價格調整則按調價文件規定執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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