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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是不能縮短公積金貸款年限。以我個人為例,兩年前由於公積金交存額度比較低,所以只能選擇還款30年。隨著近幾年工作收入的提高,交存金額也大幅提昇,原本打算縮短還款年限,等過幾年再購買第二套住房,但遺憾天津沒有這個政策。這樣導致,每月我都將近有2000多的公積金得不到充分利用。從某種程度上講,這種死板的政策遏止了天津樓市的發展,對推動經濟發展也不利。但如果我們參考一下北京,卻發現首都的政策相對來說就靈活許多,也更為人性化。
二是公積金管理中心未能實現7天連續工作辦公制。導致很多辦事的人員只能向單位請假,纔能到現場辦理。像辦理提前還款這樣的業務,第一次只能算是預約,十天後再去纔能辦理。同時,由於辦公效率低下、程序復雜,導致很多辦事人員都有意見。
其實,像這樣的不人性化的政策其實還有很多,像補充公積金不作為貸款金額的參照系數等等。希望有關部門能夠借助這次學習實踐活動,切實能夠改變還本的官本位的作風,站在促進天津經濟快速發展,站在為民辦事實、解難題的角度,拿出真正的便民利民的政策和規章。(網友: 郭先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