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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方網消息(通訊員王琦 李欣梅):伴隨著一年一度的春運來臨,天津機場又迎來了旅客進出港高峰。近期,機場航空安保公司查獲的違禁物品數量高出平時數倍。
1月11日,安檢人員在交運的貨物中查獲夾帶易燃物品清潔劑;1月20日,一名前往香港的中年印度男子交運的行李中查獲5個電擊器;同日,又查獲一名旅客欲托運仿真槍,另一名飛往新加坡的旅客托運行李中帶有10餘包煙花……上述旅客均被移交機場公安機關,受到了不同程度的處罰。
春節將至,為了保證旅客人身財產安全和航空安全,確保旅客出行順利,天津機場安檢部門特別提醒廣大旅客:不要隨身攜帶打火機、火柴乘坐民航飛機,也不要在托運行李中夾帶打火機、火柴。乘坐國內航班的旅客不要隨身攜帶液態物品,液態物品辦理交運的具體規定可在購票時或乘機前向民航有關部門查詢。乘機時,每位旅客限帶2枚備用鋰電池(鋰含量不超過25克),僅能在手提行李中攜帶,且須單獨放置,以防短路。鋰電池不可裝入托運行李中。有些旅客若想在旅行時攜帶小動物及容器和食物,必須要辦理托運,不允許將小動物帶入客艙。
另外,通常情況下,旅客交運的行李每件不能超過50公斤,體積不能超過40*60*100厘米。頭等艙旅客每人可以攜帶兩件隨身物品,公務艙和經濟艙旅客每人只能攜帶一件隨身物品。這些隨身物品體積每件不能超過20*40*55厘米,總重量均不要超過5公斤。有些航空公司對行李的重量和體積有特殊規定,旅客要注意按照航空公司的規定執行,否則會因為行李超出規定而影響乘機。
特別強調,乘坐民航飛機的旅客,禁止隨身攜帶或者托運各種槍支、軍用或警用械具及其仿制品;各種爆炸物、煙火制品及其仿制品;各種管制刀具、易燃易爆物品;各種腐蝕性、放射性、劇毒性、強磁性等物品。如旅客攜帶上述物品乘機,一經發現不僅會被取消乘機資格,還會受到公安機關的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