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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貫徹市委九屆五次全會精神,實現『保增長、渡難關、上水平』的總體要求,促進西青經濟長遠發展,區委、區政府在全面落實市委、市政府《關於當前促進經濟發展的30條措施》基礎上,結合西青實際,於日前出臺12條政策措施,積極幫助企業解決資金困難,支持鼓勵企業開拓市場,切實減輕企業負擔,全力為企業搞好服務,促進全區經濟平穩快速發展。這12條政策措施分別是:
一、支持街鎮經濟發展。對各街鎮工業區基礎設施建設項目按人民銀行同期基准利率予以銀行貸款貼息。貼息貸款額度最高為2億元,貼息期限為3年。經區政府批准成立和認定的街鎮工業園區以及專業產業功能區內的項目,其繳納的土地出讓金淨收益扣除國家規定的專款專用部分,用於街鎮工業區基礎設施配套建設;其繳納的新增建設用地土地有償使用費區分成部分,由街鎮按規定使用。
二、建立融資擔保機構。安排資金1億元,支持建立具有獨立法人資格、自主經營、多元化投資的融資擔保公司,面向全區企業尤其是中小企業提供資金擔保。
三、積極搭建融資平臺。政府支持社會資金在區內設立村鎮銀行、農村資金合作社。鼓勵、引導社會資金建立小額貸款公司。積極推進政企合作、銀企合作,積極向金融機構推介企業和項目,多渠道搭建融資平臺。
四、鼓勵企業技術改造。對利用銀行貸款進行技術改造,符合貼息規定的項目,給予技改貸款貼息。具體條件為:技改固定資產投資額在300萬元(含300萬元)以上,自籌資金不低於30%,設備投入不低於60%的項目,最高參照人民銀行同期基准利率予以貼息,貼息期限為1年。
五、支持外貿企業發展。參照市考評標准和扶持政策,安排外貿發展專項資金,用於支持我區企業調整外貿結構,積極發展對外貿易。對入選天津市成長型中小企業和天津市『重點培育和發展的出口品牌』企業及業績突出的外貿企業予以直接獎勵和扶持。
六、推動旅游業發展。鼓勵和支持旅游企業實施品牌戰略。對旅游企業當年被評為國家5A級、4A級、3A級旅游景區的,分別給予150萬元、80萬元、30萬元獎勵;被評為國家工農業旅游示范點的,給予50萬元獎勵;被評為本市鄉村旅游特色村(點)的,給予20萬元獎勵;被評為五星級、四星級、三星級旅游飯店的,分別給予100萬元、50萬元、20萬元獎勵。
七、發展現代服務業。對新進駐的國際、國內知名律師事務所、會計師事務所、諮詢公司等專業服務機構,信息服務業、文化傳媒等現代服務業產業,購買自用辦公用房的,由所在街鎮按購房房價給予10%的補貼;租賃自用辦公用房的,由所在街鎮連續3年按年租金給予20%的補貼。對新引進並在西青區注冊納稅的跨國公司地區總部、國內大公司集團總部,在我區自建辦公用房的,對其用地參照市場價格給予全額資助;購買自用辦公用房的,按購房房價給予10%的資助。
八、支持服務業大項目建設。對列入市、區服務業重點項目以及新開發建設金融服務、服務外包、創意產業、現代物流、商務會展等現代服務業項目,投資超3億元的,按人民銀行同期基准利率予以銀行貸款貼息,貼息貸款額度最高為1億元,貼息期限為3年。安排專項資金,用於拉動消費、改善民生的重點項目建設,支持發展5個大型批發交易市場、2條特色商業街、8個社區商業中心。
九、加強科技創新扶持。實施區級科技創新專項計劃,支持一批區級自主創新重大項目。支持企業建立研發機構。鼓勵企業開展自主創新活動。對列入本市創新計劃的項目按有關要求予以配套。結合天津市科技專項幫扶計劃,建立區級扶持科技型中小企業發展專項資金,捆綁支持一批科技型企業。
十、集聚高端人纔。對在西青區注冊納稅企業聘任的年薪超過30萬元的高級人纔,參照其繳納個人所得稅形成的財政收入區留部分的50%給予獎勵。
十一、穩定和擴大就業。2009年區勞動保障部門加大企業在崗、待崗、轉崗培訓,每培訓1人財政補貼300元。舉辦大型公益性招聘會,對現場招聘成功,簽訂1年以上勞動合同,並及時足額繳納社會保險的企業,每招錄1名西青區農民工、大學生和城鎮失業人員,財政一次性補助600元。
十二、提高行政審批效率。全區各行政審批主體部門要全力為企業搞好服務,繼續清理、調整和減少行政審批事項,提高當場受理、當場審批、當場辦結的審批事項比例,擴大網上申報辦理范圍,縮短辦結時限。全面推行現場審批和聯合審批,努力實現『一個窗口』對外,『一站式』辦結,進一步優化企業發展環境。
據了解,目前,區各相關部門正在著手制定相應的實施細則。